※ 引述《sywanjw0 (哏都宅男)》之铭言:
: 是的,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天加班不得
: 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费以小时计算,工作日为工
: 资的150%,休息日为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为工资的300%。如果违反,可处以每人每小
: 时人民币100元或以下罚款。比台湾所谓的劳基法强太多了。
: 不过我国法律一般是用来参考的,不是用来遵守的。去年我单位有位派遣的保安值夜班时
: 猝死,家属找来才发现连劳动合同都没签,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可以证明那家保安公司要
: 求他加班,告都没法告,最后听说是给点钱私了了。
有什么好嚣张的
我国法律是用来解释用的,不是用来遵守的。每年我国都有一堆猝死的新闻。
家属找来才发现真的有过劳嫌疑。
但一告上去之后,我国的官员就会开始帮忙解释说“没握方向盘不算上班”
“上班有休息不算上班”等等之类的干话
更不用说我国劳基法给的加班薪资还比较少勒...
过劳死是悲剧就算了...相信老板跟员工都不愿意发生
有些人就真的可以操而且还喜欢加班
有些人就真的操不得
老板也难做
所以过劳死,我就不讨论劳资双方了...毕竟只是悲剧
但至少官员不要上来讲干话吧..是不是我国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