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rydoze (dorydoze)
2017-11-07 09:39:47如果公司常有那种短急单,可能大概两周要赶出成品的单
照原先一例一休的制度,如果公司赶货期是10天我至少有一天的休假还有一天工作天
能算加班费
但现在修法后,例假休假是不是都能被挪移?导致原来能算加班费的工作天变相消失??
但这次修法目的,不是说很多劳工赚不到加班费才修吗?
这样看来劳工的加班费根本没增加,要是运气再不好根本一毛加班费都没有
劳工劳累度增加却拿不到预期加班费,这样不是很诡异吗?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7-11-07 09:43:00本来是不敢报,渐渐变成不能报.等你来改变.老板会讲,你效率太烂了,做快一点就可以准时下班,是你的问题.然后为了训练你的工作效率,会丢更多工作给你.再叫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