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1951 (QQ)》之铭言:
: 不受轮班间隔8小时限制 资方财团+狗官 已经谈好条件 劳方等著被宰
: 既然这已经势不可挡 劳方有什么方式可以请国会议员修改劳基法条破解??
: 劳方被宰被卖 总要资方付点代价让劳工多少补偿一点吧?
: 比如类似当初一例一休那样
: 只要轮班间隔8小时之内再出勤 当天工时工资一律2倍
: 轮班间隔10小时内再出勤 当天工资一律1.5倍 请国会议员硬性规定法条之内
: 这样资方会不会收敛一点?
: 所以劳方该如何破解资方不受轮班间隔8小时限制?? 有没有八卦??
有啊,只要立法凡轮班间隔8小时内的劳工因为过劳发生伤病死亡或导致致他人死亡者,立法委员及受雇公司的股东负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立委不屌轮班8小时的劳工痛苦,是因为一旦出事这些立委都不用负责,公司股东也不用负责,立法让他们全部负责。
由过劳死,疲劳驾驶死亡就要他们赔,他们才会痛。
之前说垃圾党都是党意立委,等著看dpp是怎样的立委吧
另外赖清德是不是很讨厌劳工,他下手真的很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