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劳动部:连上12天班 我们会严格把关

楼主: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11-07 08:31:25
其实R,台湾从以前到现在都是...
立法过严,执法随便。
法律都是规定到有如专利权一样。
知道门路的就很好避(如机车二段式左转),
政府不让你避的时候就给出解释信函(如补税)。
既然规定那么严,也不抓,不如就全面大松绑啊,很难违法就没有抓不抓的问题。
立法应该让执法单位能爽爽过,这才是最高指导原则。
执法很累风险又高高der~~
不要为难咱们想安稳的作到退休的执法人员好吗?
※ 引述《firebm (..F.I.R.E.. BM)》之铭言:
: 一例一休开罚 全台仅35件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94095
: 哈哈~
: 才全台仅35件开罚~
: 难不成还都很遵守劳基法才导致开罚这么少~开罚这么少又何必修法
: 搞不好还上下交相贼勒
: 连开罚都这么少又可能会上下交相贼~还期望能把关的多好勒
: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铭言:
: : 2017-11-07 00:13联合报 记者吴佩旻/台北报导
: : 行政院昨拍板七休一将改“有条件放宽”
: : 行政院昨确定“一例一休”修法方向,针对“七休一”有条件放宽,将增加中央审核机制。劳动部昨天说,会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和劳动部的审查机制,仅针对“特殊时节”、“特殊情况”予以放宽,强调连续上班十二天是特殊的极端案例,“不会是常态”。
: : 劳动部主任秘书陈明仁昨说,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因清楚各行业的运作特性,因此交由其判断各行业是否有开放“七休一”的必要;劳动部则针对放宽后,是否影响劳工的身心健康、权利及福祉等进行评估。透过双部会认定,更能确保放宽的必须性,也能维护劳工权益不受侵害。
: : 陈明仁说,例如逢年过节时,部分行业可能有加班需求,这时企业须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反映,主管机关评估可开放后,再由劳动部第二层把关。如此后续进入工会或劳资会议协商阶段,双方就能以此为立基进行讨论。
: : 陈明仁强调,连续上班十二天是特殊时期才有的极端案例,且即使相同行业也未必所有个别企业都会有放宽需求,不会强迫所有企业的作法要一致。
: : 至于劳团担心劳资协商流于形式,也有学者建议劳资协商应纳入第三方公正人士,但陈明仁认为有讨论空间,因第三方是否可变成仲裁角色,还是造成更大问题,恐有待厘清。陈明仁说,工会与劳工的劳权意识要提升,培养工会的协商能力,才能维持较长久稳固的劳资关系。
: : https://udn.com/news/story/11475/28020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yauaia (低调........)   2017-11-07 08:32:00
就失能政府。 只要你有钱有关系 立马有小路可以走
作者: whwuhwu (???)   2017-11-07 08:34:00
相信政府会严格把关我没老二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17-11-07 08:34:00
就是只想贪污不想作事,很好理解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7-11-07 08:35:00
缺德蔡渣 骗票绿色国民党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7-11-07 08:35:00
做给........看
作者: mirza (张良)   2017-11-07 08:36:00
谢龙介对不起,,
作者: coollfd (Qoo..)   2017-11-07 08:46:00
亲中赖清德真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