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转述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讨论一例一休修法。(记者李淑华摄)
(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6日电)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天主持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其中劳工加班时数改以核实计算;加班工时,3个月以138小时为上限;轮班不可少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7休1”松绑需经行政机关同意。
赖清德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会后徐国勇转述会中共识。其中,对于休息日出勤工资计算,取消“做1给4”、“做5给8”计算方式,改依劳工实际出勤的时间来计算。
徐国勇说,核实处理,不会影响劳工加班权利。原本“做1给4”的计算方式,也容易造成统计与劳动大数据的失真,所以回归实际需求来计算,“所有立委没有意见”。
至于延长工作时间,徐国勇说,采取乙案,在现行每个延长工作时间上限46小时维持不变的前提下,新增但书,定明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没有工会者,经劳资同意,得以三个月为周期,一个月的延长工作时间上限适度放宽为54小时,但三个月周期内仍不得超过138小时。
徐国勇说,这是用总工时加班工时帐户的概念,也就是大水库小水库的计算方式,让加班时数不会增加,劳工、雇主双方都有弹性。
至于轮班制问题,也是采取乙案。徐国勇说,以给予连续11小时的休息时间为原则,但雇主经工会、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另约定给予至少连续8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也就是说,不可以少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
另外,有关“7休1”松绑问题,徐国勇举例说,台湾导游如果带欧洲团,至少8至10天,如果强制“7休1”,可能得中途换导游,产生困扰。
不过,对于7休1要有弹性作法,徐国勇说,有立委认为这个弹性如放宽太大,会影响劳工权益,所以会中经过协商,加入条文,以几个机制来处理,新增“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且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行业”。
徐国勇举例说,如以导游行业来说,松绑“7休1”需经交通部同意,又如拍电影行业,需经文化部同意;且经中央主管机关(如劳动部)指定的行业,如此才可松绑。他强调,这部分也由行政权进行严格把关。
徐国勇坦言,多数立委同意用此方式处理,层层把关,不过,当然也有立委有意见,会在审查时保留发言权。
至于特休假部分,徐国勇说,特别休假以休憩为目的,年度终结未休日数,经劳资双方协商,递延至次年度实施。
徐国勇说,赖清德今天亲自主持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会中形成相关共识,经过深入审慎讨论,会按照行政院版本,但仍待劳动部法规会明天就条文前后矛盾、窒碍难行部分进行审查后,将送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审查,送9日行政院会通过,届时会后赖清德将亲自主持记者会向国人说明。最后仍得尊重立院的审查
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060249.aspx
先严审劳基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