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分析:
劳基法要兼顾劳资双方,不能只听从一方的意见。
一例一休是进步的立法,维护劳工权益也是民进党的核心价值。
一例一休的精神不变,照顾劳工的精神不变,让加班上限增加到54小时,想加班的劳工可以
最进步的修法,最负责的政党 ,朝令有错夕改何妨。
相信这次劳基法版本是最进步的版本,对劳工最有利的版本,在政府的协调之下,许多工商大老一致认同,足见政府的用心。
1.新闻来源:
ETToday
2.完整新闻标题:
快讯/政院拍板劳工工时单周40小时 月加班时数增为54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七大工商团体日前拜会行政院长毛治国,希望在劳工工时部分,能有多一点弹性。而行政院会23日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法草案,将现行双周84小时的法定工时缩短为单周40小时,但是加班上限则是提高,由现行每月46小时增加为每月54小时。将正常工时缩短,移转到较有弹性的延长工时。
赶在51劳动节之前,劳基法修正送院会通过,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会后转述,毛治国指出,劳基法关于工时的修正,是政府重大政策,推动周休二日也是政府一直努力的目标,而每项政策须兼顾劳资双方,符合工时制度,希望转送立法院审议后能尽快通过。
劳动部指出,鉴于缩短工时已经是国际趋势,部长陈雄文表示,此次修法共修了10个条文,但最主要是针对正常工时与延长工时的调整,草案将正常工时从2周84小时,修正为单周40小时,每周减少2小时;延长工时也就是加班部分,则是从每月46小时增加为54小时,将减掉的正常工时变成加班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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