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East (大东)》之铭言:
: 不要跟我说,你们改来改去,结果回到原点,
: 最后只是砍掉7天假而已?
: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不然我会很生气。
我真的很好奇,这些劳动部、还是什么一例一休修法小组的人
到底有没有去外面的公司上班过啊???
还是说一路读到硕士博士然后直接考公职或是去家庭关系企业上班这样?
每个都活在天上跟数据上一样,好柏拉图喔。
连劳检的人力跟罚责都这么弱小,到底有多少公司在完全遵守劳基法的啦
所有有在上班的都知道公司会想一堆名目不给加班费了
或是从其他名目作手脚
抓到重罚两万这到底是啥小? 连我的薪水每个月还可以被重罚两三次ㄋ
既然薪资没法增加,最少要保障劳工的休假吧。
就乖乖周休二日就好了,别再有的没的了好吗
六日两天想叫员工上班就直接强制规定底标双薪起跳,
自己去跟员工桥看她愿不愿意阿,
干嘛用这么复杂啦叽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