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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kuang (阿光)
2017-11-04 09:22:4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2017年11月4日
2.完整新闻标题:
分手谈判变性侵还拍片 电邮呛父结果GG了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岁青年“小健”(化名)假藉要与“小芬”(化名)谈判分手事宜,趁机性侵还拍性交
影片,还挑衅传电子邮件给女父称“你女儿国中就有性关系,你知道吗”,经女父报警查
获,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5年6月。
判决书指出,“小健”与16岁“小芬”交往,原是男女朋友,“小芬”多次表示要分手,
但“小刚”均表示不愿意分手,去年2月27日下午,他假藉商谈分手事宜,骑机车载她到
汽车旅馆。
两人进入房间后,“小芬”明确表示双方已经分手,不许“小健”对她有亲密行为,但他
不理会,除性侵被害人外,还强拍性交影片,被害人因惊恐害怕,担心被家人责骂而未即
时报警求援。
事后,“小健”以通讯软件联络她,见“小芬”不予理会,即以电子邮件传送“你女儿国
中就有性关系,你知道吗”给被害人的父亲;再传送“我没有骚扰你”、“我只是联络你
爸妈而已”、“我写信给你爸妈”,使被害人不堪其扰。
“小芬”的父亲4月2日询问女儿,被害人始将被性侵害事告诉父亲,经其父报警,警方持
搜索票至“小健”住处搜索,查扣储存性交影片的电脑及手机。
法官审酌,“小健”不思理性处理感情纠葛,为满足一己私欲,无视被害少女反抗,以强
暴手段逼被害人就范,还拍性交影片,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创,予以判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97353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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