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依涵杀人老板赔“女方”确定 陈进福两子也求偿
2017-11-03 18:49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八里“妈妈嘴”咖啡店双尸案,被害人张翠萍的母亲提告求偿,最高法院6月间判雇用谢
依涵的咖啡店老板吕炳宏、陈唐龙和彭元忠3人与谢依涵连带赔偿张母368万多元,全案确
定。另一方面,死者陈进福的两名儿子也向4人提损害赔偿诉讼,一、二审判谢女须赔偿2
儿各315万多元,吕等3人不用赔,但最高院发回更审。
两名儿子主张,吕、陈、彭3人应与谢依涵连带赔偿两儿各315万多元,备位声明(一)为追
加妈妈嘴咖啡合伙(吕、陈、彭)与谢女连带赔偿;备位声明(二)为追加妈妈嘴有限公司
、吕炳宏及妈妈嘴咖啡(陈唐龙独资商号)连带赔偿。
2013年2月26日、3月2日,八里红树林接连出现男、女浮尸,警方确认死者是79岁的陈进
福与任教实践大学的57岁妻子张翠萍。因“妈妈嘴”女店长谢依涵曾“变妆”盗领死者存
款,检警怀疑她涉案,深入追查。谢女26天内4度更改供词,她先拖老板吕炳宏、咖啡店
股东欧石城和友人钟典峰下水,掰贪财共谋,后改口陈进福以600万和1栋房委托她杀妻,
接着再称和陈有“不伦关系”,陈邀她杀妻,最后说她“想结婚”,才以“计中计”杀害
陈进福夫妻以脱离掌控。刑事部分,谢依涵4月19日经最高法院确定为无期徒刑。
两子律师主张吕炳宏等三人在一审及前审都自认为是谢依涵雇用人,也经另案判决确定,
他们的确以老板的身分指挥谢女。
吕炳宏等人律师则强烈质疑陈的儿子人在国外,律师的委任合法性有疑义,且起诉已逾2
年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另,吕等人也认为备位声明部分在前审只开一次庭就辩论终结,
影响审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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