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未缴地价税 移送1万1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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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地价税开征,如果没有在缴纳期间缴纳,除了加征滞纳金,
还会被移送行政执行署催收,桃园地方税务局统计,去年移送1万1千多件,
已执行5千2百多件,追回3千3百多万元。(李明朝报导)
106年地价税缴纳期间到11月30号为止,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
今年地价税开征户数有79万多户,额税83亿多元,其中,
个人缴纳金额最高4千5百多万元、法人最多是2亿8千多万元。
不过,去年地价税还是有民众没有按时缴纳,桃园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林延文表示,
去年开征数有77万9千多件,税额83亿多元,在缴纳期间结束之后,
还是有纳税义务人没有缴交,统计有1万1千多件,开征金额6千2百多万元,
经行政执行署执行,共有5千2百多件纳税义务人、缴出3千3百多万元税额。
纳税义务人如果在地价税缴纳期间,无法一次缴纳税款,林延文提醒纳税义务人,
可以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另外,地价税是每二年调整,近年来景气相较以往差,桃园市明年地价税额可能会调降。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