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黄国昌 时代力量支持给予真正认真从事研

楼主: hugoeyes (大眼睛)   2017-11-03 13:54:30
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加油国昌老师
BTW 好像只有新北市有公布违法雇主的裁罚金额
其他县市都没看到有在公布的 有人知道why吗
FB连结:
https://goo.gl/xN2pgz
FB内容:
112亿租税抵减是否给了无良厂商?人民为何不能监督?
今天下午,院会即将处理《产业创新条例》。有些话,必须说清楚。
时代力量支持给予真正认真从事研发的厂商,适度的租税减免,以促进产业创新
与升级转型。
但是,我们认为这种租税减免,是由全体纳税人的公共财去补贴,标准不应过度
宽松,也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因此,我们在第10条提出修正草案,要
求经济部每年必须公布名单,接受公众监督。所定标准也不应由经济部恣意纵容
,必须会同劳动部、卫服部、环保署订定,并受立法院监督。
这种公众监督为何重要?让我以具体例子说明。
为了避免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无良厂商,2014年修正产业创新条例时,在第10条
增加了接受补助厂商必须“最近三年未违反环境保护、劳工或食品安全卫生相关
法律且情节重大”的消极要件。以免像日月光这种破坏环保的无良厂商,也可得
到全民补贴的离谱现象。
但是,你知道有“哪些厂商”接受“多少钱”的补贴吗?
现在,资料根本没有公开,你不会知道,根本无从监督!
你也不会知道,在过去三年因为违反劳工法律,遭到地方政府裁罚高达十数次的
宏达电,总裁罚金额已超过360万元,行政部门竟然也还是在超级宽松的恣意标
准下,继续给予高额补助,根本彻底空洞化法律的限制。
这么离谱的放水,就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创造了难以进行公众监督的阴暗角落。
2016年,我们总共给了超过112亿的抵减税额。这些属于纳税人的钱,是否流入无
良厂商的口袋,人民当然应该有权进行公众监督。同时,情节是否重大的标准,
也不应由经济部恣意纵容,必须会同劳动部、卫服部、环保署订定,并受立法院
监督。
如果试图以会“侵害营业秘密”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反对,实在是侮辱台湾公民社
会的智商。
请大家共同关注,今天下午院会的表决结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