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其是近年来劳工意识抬头后非常多,
: 不过关于这七天假我是蛮好奇的,
: 过去因为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
: 所谓的国定假日有19天,
: 其中有些假日没听过有公司放的...像是
: 孔子诞辰纪念日、行宪纪念日、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之翌日等,
所以你根本就不知道以前的企业是怎么运作的
在工时尚未改成单周40小时前 周工时规定是双周84小时
有些公司有给周休二日 依照人事行政局的放假 没放这七天假
是因为有函释认为这样优于劳基法 所以这样做不违法
但很多公司是这样执行的 因为工时是双周84小时 所以你每周等于欠公司2小时工时
52x2 =104 然后你7天假不能放 等于还给公司56小时 104-56= 48小时
公司就另外找6个星期六来要你上班补时数
但工时改成40小时候 公司就没资格再说 不放这七天假叫优于劳基法 或是叫劳工补时数
对企业资方来讲 当然就7pupu 因为政府帮劳工提升了劳动条件
所以你要不要先理解当初为什么劳基法有这七天假 但是为什么人家没放的原因
简单来讲 工时改成40小时 不应该有任何跟资方配套的条件 这是民进党当初自己主张的
所以当初工时改成40小时的时候 也没有修法配套把七天假砍掉
只有国民党政府片面用行政命令改掉劳基法施行细则拿掉这七天假 后来被民进党政府推翻
到这边民进党其实都没做错 但民进党终究是想当资进党的
因为资方强烈反弹下 就跟这次一例一休一样 资进党政府决定要砍这七天假还给资方
所以才推动一例一休的修法 到这点你应该就知道后面发生啥事了
简单来讲 砍七天假 对 资进党来讲 就是给劳工上次修法一例一休的配套
那你这次要动上次修法承诺劳工的东西 那你是不是应该 把七天假的部分还给劳工
不然劳工不就白白被你这资进党政府砍了应有的劳动权益 不是吗
我不懂怎么会还有人要帮这个挺资方的政府讲话 还是跟蔡英文的想法一样
嫌劳工假放太多了 有够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