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陈志祥法官

楼主: poplc   2017-10-28 02:33:20
半夜睡不着在看胡忠信的节目
看到个叫陈志祥法官的论点
简直瞠目结舌
1.酒驾跟吸毒根本不该用刑法
理由:只酒驾未伤害到他人根本就该保安法了事
吸毒跟吸菸一样,自己吸一吸也不伤害其他人,不该来到司法体系处理
2.被害人全面赔偿
不论大小案件全部该由国家直接给钱,事后再由国家向犯罪者求偿
然后结论都是立委的问题,结果怪我们法官恐龙
这种法律人是不是总是都自以为对阿?
作者: suckmypussy (鲍鱼强迫症)   2017-10-28 02:34:00
你不爽可以跟余铁雄法官说啊
作者: gove455273 (阿玮)   2017-10-28 02:35:00
五楼是将军
作者: alen0303 (艾伦零参 智商负三)   2017-10-28 02:35:00
不管喇 法官说啥都是对的喇 跟你们法盲说什么都没用喇
作者: p5566tt (神话般的存在)   2017-10-28 02:35:00
不易外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7-10-28 02:36:00
这超极少数见解吧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10-28 02:37:00
听过读法律的说人的酒量不一,有人酒量很好很清醒所以酒驾不一定会造成公共危险要个别判定
作者: littlefiona (宁活不屈)   2017-10-28 02:45:00
应该是少数观点吧
作者: angraer (>.^)   2017-10-28 02:46:00
有点断章取义吧 。反倒是台湾人喜欢刑法什么都要管这点蛮有趣的…好像刑法条文越少代表法治程度越落后,台湾法治程度怎么样不好说,但法治教育绝对世界落后(有感而发,非针对原po楼上L大的说法是学者见解吧,实务上酒精浓度超标就是醉态驾驶阿,没有个别判断的问题
作者: eddieblue (没翅膀却好想飞)   2017-10-28 03:26:00
陈志祥老师推
作者: chantilas (凉烟)   2017-10-28 03:32:00
蛮有道理的啊,我现在相信真有人喜欢高压统治了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7-10-28 05:47:00
我好像没看到你的论述
作者: FALUNDAFAHOW ((法轮大法好!))   2017-10-28 06:16:00
你很适合到对岸住,快游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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