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众捷运局
高雄工程捷运局
两家不同的公司
原来我们商业手段只要看会议记录
等于合约自动生效。
这什么鸟常识。
会议记录等于合约生效。
会议记录等于双方要按照着做。
哇 好棒棒,原来会议记录法律顺位那么大喔
一个商业白痴当立委,大喊干预商业
也鬼扯搭乘人权益
操搭乘人权益就不是政治问题啊
凭什么台北市民要负担大笔费用啦
还建立在中央有补助高雄市府。
另外真正商业行为是
要白纸黑字合约underwriting下来
盖骑缝章 压印才算生效
拿一个会议记录要台北市政府买单
天啊我看到了什么世界奇观立委?
大概过太爽没有被电过
然后一堆南部人跟着高潮,看了就觉得南部商业素质太差了。还是北部人比较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