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ime55 (退出黄线之外)
2017-10-26 17:36:31如题
本肥宅117理学院毕
身为外省三代蛋支持台独
4梭
统派9.2%最爱的国民党在民国81年公布了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9-1条:
I.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II.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
量必要外,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
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
登记;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又
[全民健康保险法]
第8条: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符合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应参加本保险为保险对象:
一、最近二年内曾有参加本保险纪录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或参加本保险前六个月继续
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
二、参加本保险时已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下列人员: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二)公民营事业、机构之受雇者。
(三)前二目被保险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
(四)在台湾地区出生之新生婴儿。
(五)因公派驻国外之政府机关人员与其配偶及子女。
曾有参加本保险纪录而于本法中华民国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条文施行前
已出国者,于施行后一年内首次返国时,得于设籍后即参加本保险,不受
前项第一款六个月之限制。
因此有没有
卢丽安自己拿中国身分丧失国籍不能用健保
然后家人又在那边哭腰的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