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卢丽安夫妇户籍被取消 家人错愕痛批“政

楼主: OhwadaAkira (真的好想妳)   2017-10-26 16:09:25
再补充一点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33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33
...前略
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
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 (
构) 、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又根据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的说明
https://tinyurl.com/yd2gk7rq
对于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禁止担任大陆地区职务或为其成员公告
事项之说明
一、禁止担任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
其成员之原则:
(一)涉及国家认同或基本忠诚度
(二)对台统战工作
(三)有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虞
二、有关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说明如次:
(一)党务系统:例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各级党务机构及该等机构直属机构、
事业机构(人民日报等)、派出机构(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等)、工作部门
和办事机构(中央统战部等)或议事性领导机构及所属团体。
违反第33条的罚则规定在同法第90条
不具备前二项情形,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不过丧失国民身分连第33条都没有适用呢
另外有趣的一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33-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33-1 条
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为
下列行为:
一、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机关 (构) 、团体或涉及对
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 (构) 、团体为任何形式之
合作行为。
二、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为涉及政治性内容之合作
行为。
三、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联合设立政治性法人、团体
或其他机构。
好像有很多人进入射程范围惹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1:00
没有丧失国民身分.只是没了户籍
作者: sean72 (.)   2017-10-26 16:11:00
户籍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等哪天国籍被注销了再来发新闻
作者: Crazyfire (南传版寂天)   2017-10-26 16:12:00
没户籍也就没健保啦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2:00
一楼 卢在中国时承认有入中国籍,等于有办过放弃中华民国国
作者: kaan888 (kaanChan)   2017-10-26 16:12:00
民进党不是不认中华民国吗?那这些都不适合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3:00
籍。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3:00
你的等于不等于我国等于..目前只是先取消户籍还不懂??等牠中华民国护照被注销了再说
作者: sonyabear (忍鲁腹重)   2017-10-26 16:14:00
那个什么邱毅的没踩到这条吗?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4:00
等于现在没了中华民国国籍和户籍 完全是中国人啦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4:00
事实就是目前还是只有取消户籍.取消国籍..哪这么好的事情.至少要等他回来受罚之后再销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6:00
https://goo.gl/tzDj9j 请看一看有注明到1997年止..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年开始~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7:00
.......你知道你贴的东西叫...wiki吗......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7:00
还有入党却是在2015年开始!!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8:00
.......你知道你贴的东西叫...wiki吗......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18:00
某楼如果不相信 可以点最下面的报导 包括她朋友说明~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19:00
明显错误的东西只要没人改就不会有人傻瓜上当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20:00
楼上 想强调什么 要逼她公开资料给你看吗 请不要忘记中共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20:00
返国定居专家 本身就是外国籍的人回来定居在用的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6 16:21:00
不是没看清楚而欢迎她 这样最笨吧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0-26 16:21:00
取得的是户籍.不是国籍....我想强调的是.如果国籍户籍都区分不出来...还是别说了
作者: ahowtowayne (T-wei)   2017-10-26 16:29:00
我解释一下为何是放弃户籍好了,因为在这部两岸法的架构下,承认对岸是我们的领土,因为是领土所以是用转换户籍方式处理,要件是只要领用中共护照或在中共设户籍,台湾户籍就会丧失,但如果以两国论的方式处理的话,是要采取丧失国籍才对,这也是这部法律与现实脱节的地方
作者: longdick   2017-10-26 16:38:00
所以现行法律认为两岸同属一国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7-10-26 16:42:00
法律怎么可能违背宪法
作者: jolin311145 (I love Yoona)   2017-10-26 17:32:00
黄安有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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