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ga5566 (宥嘉5566)》之铭言:
: 我不太懂
: 为什么15包菸,不能开15张发票?
: 那如果我15包菸都是帮别人买的
: 每个人都跟我要一张发票以资证明?
: 这样也不行?
: 我又不是一包菸开20张发票
: 要分15次买就让他排15次队呀
: 到底有什么问题?
: 难道我去加油站每次加50元也不行?
: 怪了
当然可以啊 这件事又不违法
有付钱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怎么麻烦店家都行
我想这就跟家教有关了
假设这则新闻是在国外
台湾人在其他国家商店购物要求一样商品开一张发票
大家会如何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