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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其实都一样!” 爱滋感染者出庭的沉重告白
提到“爱滋”会让你联想到什么呢?是同志、滥交还是不洁之人?Yahoo奇摩新闻专访爱
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由长期接触爱滋感染者与社会大众的经验中,她看见
普世想像的背后,仍是隐含着满满的社会集体暴力和性别歧视。
根据卫福部的疾病定义,“爱滋病是是指因为病患身体抵抗力降低,导致得到各种疾病的
症状。”
林宜慧指出,其实,爱滋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破坏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只会经由血液
、精液、阴道分泌物等三种体液而传染,而爱滋病毒感染者的病征并不完全相同,甚至是
与健康的常人无异,因此统称为后天免疫力缺乏症候群(AIDS)。
在资讯大爆炸的现代社会中,许多人透过电影、网络认识爱滋,对于爱滋总是存有不治之
症的迷思,进而产生畏惧并不愿意接触爱滋感染者。对此,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的秘书
长林宜慧表示,一旦经抽血检查发现感染爱滋病毒,只要长期接触药物治疗便可抑制病征
发作,维持身体健康无异。
即便爱滋早已证实不会飞沫、空气传染,但是疾病的恐惧却弥漫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爱滋感染者除了得克服身体的不适,面对社会上的偏见更是一大难题,林宜慧感叹地说:
“既定的偏见与刻板印象,衍生出人们对于爱滋的恐惧。”不少人就算对爱滋有正确的知
识,却仍会质疑感染者“你们为什么会感染爱滋?”“为什么没有安全性行为?”并逼迫
他们接受道德审判,扣上败德的大帽子。
在职场上的不平等对待,更让爱滋感染者的生活蒙上一层阴影。
许多公司行号会提供员工健康检查作为福利,但对爱滋感染者来说反而是种审判,对此,
林宜慧强调:“爱滋筛检不得列为公司的体检项目!”林宜慧更呼吁爱滋感染者若遇到这
类违规的歧视问题,更应该勇敢站出,主动寻求协助,遏止这股歧视的歪风。
林宜慧就曾遇过一名担任医护人员的感染者,病情爆发的当下,医院立即要求“停职”,
而该名感染者不惧外界眼光,勇敢为自己的权益发声,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检察官因怕
被传染而没传唤该名感染者,感染者却再度勇敢现身,并当场对检察官说:“我出庭,不
会害你感染爱滋!”林宜慧感叹,感染者在职场上不乏有歧视的问题,而有勇气站出来面
对的精神真的很难得。
有时,对爱滋感染者的污名化也来自于公众人物,行政院长赖清德曾公开表示“感染爱滋
病的病患以男男同性恋居多”,对此林宜慧则认为,即使假设这是一项统计后的事实,但
并不代表没有污名。过去,人们总是习惯将“性向”当作爱滋感染的病因,而忽略重点应
该是“危险性行为”,林宜慧更呼吁,希望大家不要把统计数字的焦点放在区分同性恋或
异性恋,而是回到最根本的感染原因,并致力于推广有效的防治政策。
爱滋病的污名化、恐惧,追根究底,问题都来自于“教育”。
林宜慧提到,爱滋的歧视很大部分来自于台湾的教育,在这个已经能用药物控制病况的时
代,教科书却仍充斥着三十年前夸张又恐怖的病征,导致大众对于爱滋的错误刻板印象,
虽然关于爱滋的教育在台湾受到很大的重视,但是否能确实的教学、概念的即时更新,都
是值得关注及讨论的焦点,要从最基础的教育落实,才能根除爱滋的歧视与迷思。
现今治疗爱滋的药物技术已经进步,爱滋不再是人们想像中的绝症,但是多数感染者仍免
除不了心理压力,因而不敢向他人诉说,林宜慧呼吁到,不论是借由个人平台,或是与亲
密朋友诉说都是很好的抒发管道,同时也很欢迎感染者与爱滋权促会进行联系。
近四年 感染爱滋危险因子统计表 资料来源:疾管署 (仅列当年前三名)106.9.28更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男男间性行为 2050例(85.59%)| 1948例(83.75%)| 1903例(85.14%)| 1891例(84.27)
异性间性行为 217例(9.06%)| 261例(11.22%)| 252例(11.28%)| 277例(12.34%)
注射药瘾者 70例(2.92%)| 81例 (3.48%)| 54例 (2.42%)| 48例(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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