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shi54 (大尾鲁蛇)
2017-10-24 19:32:25刚刚找到裁判书啦~ 来看看喔!
【裁判字号】 100,国,4
【裁判案由】 国家损害赔偿
【裁判全文】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00年度国字第4号
原 告 林崎莲
诉讼代理人 林永颂律师
黄韦齐律师
被 告 国防部陆军司令部
法定代理人 李翔宙
诉讼代理人 易言立
张淙瀚
李启瑞
受告知诉讼人 郝铮
李可望
(中略)
三、本院之判断:
4.复查,被害人于97年8 月7 日晚间,因交接预财士业务而加
班至半夜,终因体力不支在办公室地板上睡着,却遭郝铮以
脚踢醒,并恫称:“才一个晚上没睡就不行了,怎么这么没
用。”等语,并命令被害人继续工作......。
5.第查,中士江衍明曾当众辱骂被害人:“他妈的,你是要教
几次才会懂啊!你学历那么高,怎么那么简单的事你都不会
做。”等语;另郝铮则于97年8 月13日被害人所属全营自驻
地移防至谷关营区特训基地前,于营区登上游览车排队时,
当面斥责被害人:“OOO!你是防毒面具不会戴吗!你是
小学生吗!你的腋下在跨下吗!妈的!你白痴啊!还研究所
勒!”等言语,上开事实业经下士即被害人同袍OOO.OOO
指证甚详,中士江衍明及受告知诉讼人郝铮均因此被记过1
次,后者并被调离职位......。
6.又查,郝铮自97年8 月15日上午9 时起,据该管副营长蔡沛
坚少校之授权,借由实施战备检查训练之名,明知被害人业
经诊断患有上开焦虑症等疾病,且业经列入高危险群人员,
应特别照护,仍令被害人等4 人背负重达12.8公斤之战备检
查携行装备,在营区内之中山室及及寝室间全程来回奔跑至
少4 次至5 次,并以如“想打1985就去打,我看是5891吧!
”、“还再装嘛!”等言语辱骂被害人,复以“我们为了OOO
再做一遍!”等语施以连坐法,益增被害人精神上压力
,使被害人体力无法负荷且未给予休息,迄同日上午11 时
,被害人因换气过度、不支倒地送医务所始停止操练,铮亦因
此被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以99年诉字第63号判决“藉势凌虐军人
,处有期徒刑一年”,
大概就这样 剩下自己去网络看判决
干你娘 国军真他妈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