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马英九密会组头募3亿 梁文杰和民进党判赔120万
2017-10-24 11:15联合报 记者苏位荣╱即时报导
指马英九向组头募款,梁文杰和民进党更审判赔120万。 记者苏位荣/摄影
民进党前发言人梁文杰在2011年底总统大选期间,指前总统马英九密会组头陈盈助募款三
亿元,陈还提供房子作为竞选总部;马英九提告求偿两百万元,一审判决梁文杰和民进党
应连带赔偿30万元,二审改判高院加重判民进党及梁须赔马180万元,上诉最高法院撤销
发回,高院今天更审判决120万元,全案确定。
一二审法院都认为,梁文杰召开记者会及在政论节目的言论,是他个人参考壹周刊报导所
作的主观臆测,没有任何事证;不实言论对马英九的诚信或募款动机造成负面评价,名誉
受损。
本案起缘于壹周刊在第547期报导“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会地下赌盘大亨”,当时的民进
党发言人、台北市议员梁文杰开记者会又上政论节目,指马英九在嘉义市长黄敏惠住处会
见陈盈助,陈捐三亿元给马。
法院审理时,梁文杰表示,他曾向壹周刊记者求证,确认报导“有所本”;他也打电话给
嘉义县观光局前局长洪耀福求证,洪耀福说该报导内容平实,他合理怀疑马英九和陈盈助
会面募款。
法院判决认为,马英九和梁文杰分属不同政党,大选期间针锋相对,梁文杰虽发表不实言
论,但国民党已多次发布新闻说明,梁的言论未经合理查证,也没证据、理由足以确信为
真实,造成马英九的名誉权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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