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少女控母亲前男友性侵供词反复 男获判无

楼主: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0-24 00:49:15
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少女控母亲前男友性侵供词反复 男获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
 一名汪姓男子5年前短暂和一名寡妇同居,
 分手后却遭寡妇唸国中的女儿指控涉嫌性侵,
 汪男矢口否认,并通过测谎,
 高雄地院一审,
 法官发现少女指控遭性侵的时间点前后不一,
 且对性侵前自己有无穿衣服或裹着毛巾,说词反复,
 且少女曾在心理辅导时说过
 “想杀死母亲与害死父亲的人”,
 判汪男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
 汪姓男子曾与被害少女的母亲同居交往,
 汪男涉嫌在2016年5、6月间某日,
 趁被害少女洗完澡回到房内强压少女性侵。
 少女隔年在学校的家庭联络簿的“小祕密”
 写下此事,校方转通报警方,而将汪男送办。 
 不过,高雄地院审理时,
 王男矢口否认有性侵少女,
 并强调,少女指控遭性侵的时间点。
 他早就与其母分手,并搬离该住处,
 改行从事瓦斯搬运工作,
 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到少女住处犯案,
 并通过测谎。
 法官调查,
 少女父亲在她国小三年级过世后,
 中国嫁来台湾的母亲陆续结交新男友,
 少女曾在接受心理辅导时说过
 “想杀死母亲与害死父亲的人”。
 而少女指控遭汪男性侵有多项证词疑点,
 包括少女就其遭性侵时,汪男有无使用保险套,
 向医师与员警的说词不一;
 此外,少女就其遭性侵时有无穿着衣服一是,
 警询中先称洗完澡“穿着外衣”回房就遭被告性侵,
 间隔1 余月接受心理咨商时,改称系“裸身裹着浴巾”
 回房后即遭汪男性侵,于隔年接受心理衡鉴时,
 再改称系“裸身”回房即遭被告性侵等语。
 另外,少女就其与汪男进入房间先后,
 于警询中证称其洗完澡后,汪男开门走近其房间,
 于法院中却又改称其回到房间时,
 “汪男已在房内”等语。
 法官认定少女对于遭强制性交
 过程的证词,有前后不一的明显瑕疵。
 法官因此判汪男无罪。可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31043
https://goo.gl/DiLvM8
5.备注:
呜呜 台男胜利
^Q^
作者: CYL009 (MK)   2016-10-24 00:49:00
高雄果然是北部
作者: SoLaYo (唏嘘)   2016-10-24 00:49:00
这排版很潮喔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灯)   2016-10-24 00:49:00
男生真的要
作者: mn435 (nick)   2017-10-24 00:51:00
有测谎 有可信度
作者: bala045 (so sad)   2017-10-24 00:58:00
好奇测谎有证据效力吗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7-10-24 01:18:00
台女真的很贱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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