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露营区终于管了 竹县列管百余家

楼主: pooh81120   2017-10-23 15:04:16
1. 媒体来源:中广新闻
2. 标题:露营区终于管了 竹县列管百余家
3. 连结:http://www.bcc.com.tw/newsView.3078491
4. 内文:
露营区因缺乏专法,不但消费者难有保障,就连国土保育也出现隐忧!新竹县和苗栗县最
近接连出招,已针对辖内的露营区进行调查,其中新竹县有十五家位于土石流潜势区,一
百零七家位于地滑地质敏感区。至于苗栗县境内共有两百卅多家的露营区,县府也订定露
营地管理作业要点,要求业者应保障消费者权益。只是中央应尽早订出母法,让露营区业
者有所依据。(彭清仁报导)
竹苗地区的露营区加起来约有五百个,但合法的相当有限,主要是中央的母法没有订出,
让地方政府的管理办法也因而受限。县府原民处指出,苗栗县最近订出露营地管理作业要
点,新竹县早在两年前就已由交通旅游处做过,但因欠缺中央的母法授权,让林地或农牧
用地等可以合法开放做露营使用,业者也都愿意配合,但时隔两年,法令瓶颈依旧存在。
例如目前露营区勉强可合法设立,是依附在“休闲农场”内,作为其中一项“设施”,但
成立休闲农场至少要零点五公顷,且只有十分之一可做露营使用。如果变更林地、农牧用
地作为“游憩用地”经营露营区,腹地至少须五公顷以上,须做环评、水保等,投资成本
庞大,让业者也叫苦不已。
据统计,新竹县目前列管两百卅四家露营区,其中十五家位于土石流潜势区,另有一百零
七家位于地滑地质敏感区内。至于苗栗县共有两百卅三家露营区,县府会要求业者就消费
者权益和不违反国土保育、窃占国土等重点,要求业者遵守,其余办法还是要等中央母法
公布后再做决定。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6-10-23 15:04:00
我猜是就地合法 @@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23 15:05:00
一县500个 让我们看看三年后还活着几家
作者: yoshiky (妖受气)   2017-10-23 15:06:00
下场就是和清境的民宿一样吧……没事儿。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23 15:06:00
竹苗加总哦... 好啦 我们看看回收业能撑这些营地撑多久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7-10-23 15:07:00
你也没人去稽
作者: jupei (沛)   2017-10-23 15:28:00
列管然后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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