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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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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敬腾及经纪人提告 荫山友纪判赔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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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敬腾及经纪人提告 荫山友纪判赔80万
发稿时间:2017/10/23 12:37最新更新:2017/10/23 13:01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3日电)歌手萧敬腾及经纪人林有慧不满粉丝荫山友纪在网站张
贴“败类”等字眼,提告求偿,二审台湾高院判荫山各赔50万元及30万元并登报道歉,经
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而定谳。
依据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指出,萧敬腾与经纪人林有慧(Summer)主张,之前与荫山友纪间
有纠纷未决,未料,荫山竟在民国102年10月起接续于大陆地区社群网站“新浪微博”的
个人网页上张贴萧敬腾与Summer照片,内文指摘“台湾败类”等语,涉嫌公然侮辱及损害
两人名誉权。
萧敬腾与Summer提起民事官司,各向荫山求偿新台币6000万元、3000万元以及登报道歉;
萧敬腾主张,网络24小时不断播送侮辱行为,名誉受重创,且因而被社会大众忽略他的演
艺及公益事项等表现,精神上受有极大痛苦。
荫山则说,因患疾病,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在微博网页上贴文,本案肇因是因对方抹黑、污
蔑及不实指控她有长期骚扰萧敬腾,导致自己被揭露身家背景,也受媒体及网络攻击,她
的言论可受公评。
高院审酌,这起事件经媒体广泛报导后,萧敬腾出片、商演机会以及Summer旗下艺人经纪
合约,没有因此受到实害影响,且萧敬腾的大批粉丝也因护主,而群起指摘荫山,因此判
荫山须赔萧敬腾50万元、Summer30万元并登报道歉。
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认定高院判决无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10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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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0230122-1.aspx
5.备注:
都快忘了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