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一日三炮给5百万分手费 女告闪婚男友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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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黄姓男子三年前与吴姓女友交往,却与另名女子登记结婚,婚后到吴女住处归还
钥匙谈分手时,一天内就发生3次性关系,事后被黄妻发现,吴女则控告遭黄男性侵,台
南高分院昨(22)日认定吴女意图卸责,依妨害家庭判处4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黄男在与吴女交往期间,于103年10月间与另女登记结婚,同年11月3日晚间
9点半到吴女住处谈分手,吴女在不知男友已婚的情况下,与黄男合意发生性关系,吴女4
日凌晨醒来后,发现男友已婚后,两人虽发生争执,到当天下午前又与黄男再发生3次性
行为。
事后黄妻发现老公偷吃旧情人,气得提告吴女妨害家庭,吴女出庭时则供称,得知黄男已
婚后,3次性行为是遭到强制性侵,强调自己刚做完手术两个月,身体虚弱才无力反抗男
友侵犯。黄男庭讯时否认性侵,与吴女3次性行为都未使用强制力,表示自己离开吴女住
处前,还开了一张500万元面额的本票,给她就医、补贴精神损失。
法官质疑吴女在不知男友已婚前可合意性交,为何知情后却无力抵抗,而验伤报告指出,
吴女全身并无明显外伤,检方也认定黄男涉性侵部分罪嫌不足,法官认定吴女说法不足采
信,依妨害家庭判处4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