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ishina (贴吧13级大神)》之铭言:
: 从头到尾我根本没有护航哪位法官的意思
: 只是阁下一味的把重点摆在司法官有多烂
: 却完全忽略到底本来那位“被消失的法官”有什么错?
没人说他在[被消失的法官]这件事情有任何错
但是他敢不敢扪心自问 他没有任何一件案子错判?
很多法官错判也是硬坳 死不认错 这种贱人看多了 事后还荣退领退休金
: ※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 : 骑车跟开车根本无关好吗? 我说了我的判决书很久看的
: : 事故鉴定委员会都认定没有过失了好吗?
: : 总比法官随便找到二条卢正的鞋带(没有血迹也没有指纹)
: : 都能够当成卢正勒死詹春子的罪证 看一下卢正怎么模拟现场 全部都是警方在教导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bgwu4y6tQ
: : 喔 这还是2000年判的死刑~当时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法 自白不能当成唯一证据
: : 所以法官随便找了二条鞋带 任何人家里都有的鞋带 完全没有比对伤口是否吻合
: : 上面也没有任何血迹跟指纹 法官直接用A4纸打一打就能说是凶器
: : 这样也能当成补强证据来补强自白的证据价值 真的是好棒~
: : 法官:蔡崇义
: 几乎所有证据都是由被告或原告(检察官)呈上的
: 被告又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也没有太多资源可以调查证据
: 所以基本上都是检警调查到的证据
: 而这些证据基本上都是对被告不利的(对被告有利的根本不会拿出来)
: 不要把检警的过错推到法官身上
: 虽然法官会采信这种证据也是满不可思议的
: 如同你讲的,共犯结构
: 法官常常都是信检警的,不信被告
怎么不说78法官先入为主认定被告有罪 所以被告说什么法官都不相信?
被告要传证人也不让被告传唤 徐自强案的那位洗头小妹也是过了三年才传
他那天中午明明有不在场证明
徐自强去租车有租车单据为证 徐自强去邮局领钱也有录影会面为证
结果法官说 徐自强晚上去租车的租车单据都可以事后写上日期
不代表那时候真的有去租车
邮局录影 法官也说 从大直到龟山开车只要一个小时 不代表没有共同绑票
顶多没有一起上山撕票罢了 还是共犯
北七喔~人家拿这么多证据证明不在场
法官只要用A4纸打一打就说徐自强还是共犯
法官到底拿什么证据证明租车的单据是事后写的?
到底法官拿什么证据证明徐自强有杀人?
没有嘛! 就是听另外两个凶手说徐自强有做就采信了!
但是那两个凶手后来说
是因为他们欠徐自强钱 被徐自强逼债 所以怀恨在心才脱徐自强下水 借机拖延审判~
这种没凭没据的事情 随便听两个凶手说说 徐自强也拿出许多证据证明不在场
但是法官都只要用A4纸打一打就能驳回不在场证明 关键证人也故意不传来
: : 有没有合于法律也是由另一群法官认定的 都是共犯结构
: : 看一下纪富仁被诬指是东海之狼 被羁押268天 一开始还被乌龙检察官求处死刑
: : 后来冤狱赔偿也被驳回 理由是他自白有性侵所以检警把他羁押没有过失XD
: : 但是他是被刑求的 还被警察推往下跪要跟被性侵的女子结婚赎罪
: 我记得检察官的羁押权是在民国84年12月做出的释字392号宣告违宪,
: 两年内应修法,后来于在民国86年12月修法,
: 而纪富仁被抓时恰巧是民国86年年中,
: 所以当时做出羁押裁定的应该是检察官,
: 那个年代的黑暗应该不用多说。
对阿 然后呢? 讲一句话[那个年代的黑暗应该不用多说]就没事?
我只想叫那些狗官死出来道歉 说一句对不起!
: : 对了 苏建和申请刑事补偿一天也只有1200元补偿喔
: : 理由也是因为自白杀人所以自己有过失 不能说是检警跟法官的错 但是国家意思意思补偿
: : 国家还是没有错啦 要是用旧法冤狱赔偿的话还拿不到半毛钱 跟纪富仁一样
: : 只是刚好国家有修法 多了刑事补偿的规定
: : 冤狱[赔偿]说的是公务人员要有过失才能赔偿
: : 刑事[补偿]是说公务员人虽然没有过失 但是国家可怜你 意思意思补偿你
: 冤狱赔偿法已经废除,现适用刑事补偿法之规定
: 就是不管国家有没有错,只要有人受到冤狱、冤死
: 就会赔偿,虽然比起以前是有进步,
: 但苏建和三人1天只有1200.1300元的补偿,
: 我也认为不合理。
就是因为国家赔偿跟冤狱赔偿太难了
每次审判 法官都认定国家99%没有错 不管国家的公务员做出多离谱的事情
国家99%都没有错 就跟行政诉讼一样 行政机关99%都没有错
所以才有刑事补偿法催生啦~
因为这是个共犯体系 法官永远认定检察官警察法官都是同行 都没有错啦!
自己人当然挺自己人 哪会公正审判~
明明宪法保障人民的诉讼权跟平等权 但是人民却无法享受公正的审判
无辜之人整天要跟那些法匠玩法匠游戏
最后法匠只要上ptt打几个字说:
[谁叫你不请律师 你要省钱 嘿嘿 人民本来就要跑法院配合司法调查
你会被冤案还不是自己省钱不请律师 你活该啦 你摆摊的一定有钱 自己爱赌运气]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30054
: : 看一下去年的案件好吗?
: : 苦主拿出当天去另一家全家的发票提出有不在场证明 也拿出当天录影给检察官
: : 结果78警察把录影带写错日期 乌龙检察官也没有再核对日期
: : 把苦主以窃盗罪起诉 后来苦主被邻居指指点点 含冤自尽
: : 之后申请国赔也通通驳回 理由是苦主自杀跟被起诉没有因果关系
: : 但是苦主的遗书直接说是因为被起诉才要含冤自杀阿? 怎么会没有因果关系?
: : 对了 这还是去年2016年发生的事情 少在那边说这是陈年旧案替那些垃圾护航
: 没有人在替那些垃圾护航,
: 到西元2000年,刑求逼供都还是不少见的事情
: 但到今日已经是非常少见的事情,
: 虽然这方面有进步,但在其他方面还是很落后
: 以这件事来说,第一线调查证据的常常都是警方
: 而警察受检察官指挥,又有破案压力
: 也很多警察用积案的方式处理
: 以下节录脸书粉丝专页“台湾鸽”:
: https://goo.gl/h6nLqG
: “鸽子被这种智障绩效评比搞死的例子,只有鸽子最知道,
: 以新北某分局为例好了,本来说好这个月辖区内每个派出所,
: 当月某类型案件要缴三件上来。
: 结果月初大家都达标后,分局就又给你改成要六件才达标,
: 接着六件达标后又改成八件,你不做的话分局长就给你烙一句,
: 那下次就找所长去检讨,所长只好要大家再拼命查,这种狗屎绩效评比一点意义都没有。
: 各类型的案件都有可能发生上述状况,而这些数字的提升都是鸽子拿命去赌的,
: 这种评比应该改名为鸡掰评比,因为到最后哪个长官越鸡掰,
: 评比的分数就会创历年新高,警政署跟人家谈什么绩效,鸽也只能笑笑了啦!”
: 还有这篇新闻
: https://goo.gl/2c5wgk
: “监察院指出,依网络脸书专页“靠北警察”的调查,
: 有九成以上的民众听闻过员警为了春安工作绩效,
: 而有养案以待春安期间再行破案的情形。
: 警政署面对质疑,为了避免养案、造假的问题,
: 今年废除春安工作,改以“加强重要节日安全维护工作”取代。
: 然而,监察院调查,“加强重要节日安全维护工作”列入评比的
: “取缔职业性赌场”项目,于该期间之破获件数则占去年全年度件数之37.94%,
: 是否有换汤不换药,形成另一类养案的情形,仍然有待观察。”
: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明明很多疑点却硬著头皮办下去、甚至判下去的案件
: 还不就是警察单位有压力,随便拼凑一些证据就陷人于罪
: 有的检察官还以胜诉为乐,明明就一堆证据显示被告有非常大可能是无辜
: 却在法庭上只提出不利被告的证据请法官重判。
根本不用刑求逼供 检察官仗着侦查不公开 在侦查庭咆哮恐吓被告 事情会少见吗?
我之前就是被恐吓 好险我临危不乱 最后还拿出最高法院判例打脸检察官
检察官咆哮的声音外面司法长廊都能听到 操你妈的~
我一位认识的朋友还在法院被法官恐吓 法官说他犯后态度不佳
现在证据对他很不利 要他赶快认罪这样会判比较轻 他如果一直狡辩 这样会判很重
结果这件事情他明明没有做 但心想 如果不赶快承认要是被判更重怎么办
如果可以缓刑或是易科罚金就当作花钱消灾 岂知 收到判决书一看 他竟然是要被关
他当然不要去关 根本不是他做的事情
后来被通缉 才发现真犯人在其他法院被抓到了 紧急申请再审 再审也被驳回
理由是这是程序上的问题 要经由非常上诉解决
之后他去声请提出非常上诉 也被驳回 理由是这是发现新证据要找再审
双方踢皮球 操 害他现在都还没平反 还在躲警察
有时候根本不用警察刑求 那些78检察官、78法官也会对被告威吓利诱
如果看你是有钱人早就毕恭毕敬了
对了 垃圾法匠不要找我看判决书 本人没空跟你们玩法匠游戏
反正在法匠的小天地里 法官永远没错 司法100%很公正
但是现实世界信任法官的人民只有16% (大概都是法官本人加上亲朋好友)
: : 所以法官只要用A4纸打一打就能推翻专业鉴定吗?
: : 看见法官是怎么推翻林金贵再审案好吗?
: : 中研院都已经做出2D回复3D重建技术 证明凶手与林金贵面部有68%不吻合
: : 结果法官只要用A4纸打一打就说[目前3D重建技术不纯熟 证据不可信] 就全部排除
: : 荣总的医师鉴定证明林金贵头发生长速度不可能从齐耳过了两个月长发过肩
: : 结果法官用A4纸打一打[医师鉴定技术不可信 每个人的头发生长速度不一样]
: : 太好笑了 别人的专业都不是专业 用A4纸打一打就说别人鉴定技术不可信
: : 就算鉴定技术真的不可信 那也是要找其他专业人士来重新鉴定
: : 不是文组法匠随便用A4纸打一打就能推翻!
: : (当然鉴定技术可能不纯熟 但法官凭什么认定不纯熟?
: : 只凭法官自己主观臆测打几个字 就能驳回别人的专业鉴定 这也很奇怪)
: : 法官要推翻车祸事故鉴定很容易 A4纸打一打就说人家鉴定技术不可信
: : 完全不用任何科学证据!
: 这部分也没错,法律确实赋予法官非常大的权力
: 很多证据法官不信就是无效,
: 还有的法官把测谎当成事实,
: 不愿接受测谎就认为被告是心虚,
: 被告接受了又认为测谎准确率100%,
: 这方面除了依赖立法院修法,也要法官本身自律。
乱讲=.=
苏建和测谎没过 法官就说苏建和一定有做 不然测谎怎么没过
但是苏建和测谎前失眠紧张 情绪不稳 测谎本来就会受到影响
反观林金贵测谎有过 法官又说 测谎不可信 只是参考用的
有再多科学证据都没有用 就算今天测谎99%准确
只要法官认定你杀人 就算你测谎通过
法官也会说[测谎还是有1%误差 可能被告刚好就是那1%的误差 故测谎不可信]
看吧 法官爱采信什么证据就采信什么证据 不然林金贵案证据这么薄弱
加上林金贵测谎又有通过 根据无罪推定 林金贵早该判无罪
但是法官神逻辑排除测谎结果 硬要说林金贵杀人
法官还当庭对苏建和说[如果你没有杀人 警察干嘛冤枉你? 他跟你无冤无仇的]
这竟然是堂堂法官说的话耶~直接在法庭上面有罪推定
检察官对苏建和说[我知道你有被刑求 但不代表你没有杀人]
科科 根本有罪推定了
而且在李昌钰鉴定完 认定女死者没有被性侵 不排除一人犯案后
更一审还可以继续判苏建和等人死刑 真的是佩服佩服
到了更二审 终于采信李昌钰的见解
摘录更二审判决书:[鉴定结论:“从案发现场实际情形、活动空间、伤口型态和位置、可
能涉案刀棍、涉案人手长、胸宽、被害者伤口方向等资料推断,本案现场犯案空间相当狭
隘,如四人同时挥舞刀棍砍杀,在犯案时间现场能见度(凌晨四时许)及刀长、臂长情形
,极不可能由四人同时行凶刀棍齐下砍杀二名被害人;依据血迹分布情况,所发现唯一指
纹和血鞋印,及犯罪现场重建,本案极可能为王文孝一人所为。”]
=====李昌钰鉴定结果如下======
被害二人共有79处刀伤,并无如原起诉书所描述之警棍或其他钝器伤。
双人床、五斗柜及墙边地上,四周均有大量的、非常完整的喷溅痕及滴血,没有人体或物
件阻挡的痕迹。从现有的证据看来,可以肯定没有多人在场犯案的迹証。
吴铭汉陈尸位置是在房门与五斗柜之间。由于房门及五斗柜位置限制,只能容纳一人。凶
器只有菜刀可能,水果刀及警棍不可能造成砍杀伤口,因开山刀刀刃长度该空间不能容纳
,并会在五斗柜侧造成刀砍痕迹。因此根据排除法,唯一可能容纳之凶器为菜刀。
现场地面、棉被、衣物均有血迹,说明在凶手行凶过程中,这些衣物已在地面;现场活动
空间极小。
现场活动空间大约在1.12平方公尺至1.41平方公尺之间,如二名被害人加四名凶嫌,可能
占有面积为26.21平方公尺,故现场无法容纳如原起诉书所谓“四人同时持刀棍行凶”之
行凶方式:。
在现场均无发现被告三人之鞋印、指纹及毛发,显示该三名被告于事发时可能不在犯罪现
场。
现场发现三枚血指纹,指纹比对为王文孝所有,其他三名嫌犯指纹、掌纹未在现场发现,
此点显示其他三人可能不在犯罪现场。
==============================
李昌钰鉴定完还被法匠呛说 那个空间都可以站十几个人了 李昌钰乱鉴定
法匠还说过了十几年再鉴定 已经不准确了
哈 反正法匠就是一定要苏建和死就对了
: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本案已上诉,车祸鉴定据说也要重做
: 讨论这个基本上没意义,
: 我不信车祸女方无肇责的原因是,
: 法律上要求驾驶“应注意车前状况”,
: 这条本身就让99.9%的车祸不可能有一方无肇责了,
: 而且女驾驶又因为灯号由绿转黄而加速,
: “黄灯加速通过不会被罚不代表撞到人=没事”
: 何况加速前本来就应该更注意前方四周
: 不是陋习久了就能积非成是。
: 更何况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业性根本没有根据,
: 你能质疑法官,我也能质疑委员会
: 是不是委员会拉出来的屎法官都要照吃?
你要质疑委员会 也要针对他们是否依照SOP做鉴定 而非用A4纸打一打主观臆测
合理的质疑当然没人说什么 况且车鉴会的专家学者都是有相关背景
再怎么样也绝对比文组的法官专业 99%法官当初不就是数理差人一截才逃出文组吗?
怎么法官也会利用行驶速度算车辆是否有过失 数学突然变好?
(我猜50岁潘欣荣阿伯又要跑出来跳针说 数理都很简单只要背公式 练解题方法
奇怪 数理这么简单那他怎么没有考上台大医学系 只有考上普通物理系
念不下去 只好转去文组法律系混毕业?)
况且法律上要求驾驶“应注意车前状况”这根本是帝王条款 笑死
反正最后人死了就说他不注意车前状况 根本事后诸葛亮 操你妈的!
如果法官跑去给火车撞死 事后再说 虽然是我自己闯平交道
但是火车驾驶也不能不注意前车状况 他还是有过失 请问这样对吗?
苦主黄小姐不就是有注意车前状况才知道要加速前进吗?
况且机车三宝死亡乃是因为他有心脏病 死亡证明书也写他是自然死亡
法官看无法凹了 才安一个[过失重伤害]给苦主 不能安[过失致死]罪名给她
: : 机车三宝自己闯红灯 自杀式攻击跑来被汽车撞 这样汽车也有过失????
: : 这种三宝我看太多了啦 不打方向灯随便转给别人撞 又要说别人有过失
: : 那是十字路口好吗?
: : 行驶车道的机车苦主黄小姐是绿灯直行 她完全没有超速 即使后来看见转黄灯
: : 她只是加速通过马路 她还是没有超速 是对向车道的三宝自己闯红灯跑来给苦主撞
: : 机车三宝自己跑来送死 这样苦主黄小姐还有错吗?
: : 如果是你自己跑去给火车撞 你被撞死了 你还要怪是火车撞你所以火车没有急刹有过失?
: : 你会说你身体右侧没有向右的动力去撞火车 所以是火车撞死你 火车有过失?
: 你一开始是说闯红灯机车去撞女车主,
: 现在又说是闯红灯的自己去给汽车撞,
: 是这样没错啦,阿过路口不减速就算了还加速,
: 加速就算了还不注意前方,
: 难道只要对方是自己跑到你面前就能撞上去?
: 来看上个月的新闻
: https://goo.gl/qQNSa7
: 看到行人违规,不想让还故意加速想通过
: 结果撞上对方怪对方先违规,开车的才弱势
: 其实也没错啦,开车真的是弱势,
: 因为开车通常不会受伤,如果双方都受伤就难说了
: 当时这篇新闻被PO到八卦我记得风向是这驾驶四轮嘴脸
: 加速撞人还讨拍、驾驶习惯差,
: 跟这个案子真的待遇很不同。
你到底听得听不懂人话?????
你自己跑去闯平交道撞火车 你会认为是你去撞火车还是火车跑来撞你?
受害者是火车驾驶好吗? 还要跳针到什么时候?
你会说是火车驾驶不注意前方吗?
还拿别的案子混淆视听!
有种公布当时的行车纪录器 让我们看看苦主黄小姐当时到底有无注意
: : 你在讲啥? 监察院跟司法院的权限就那样 最后决定要怎么处罚法官的人也是其他法官
: : 你难道不知道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全部都是法官组成的吗?
: : 周庆光把庭期全部排在二个月退休后 让自己放两个月大假
: : 本来已经被司法院追回退休令 也被监察院弹劾 结果案件送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 : 又变成只有二大过 轻轻放下
: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503
: : 转贴部分内文:
: : 司法院决议应予停职,并函请撤销他的退休核定,成为首位退休令遭撤销的法官。
: : 不料经公惩会审议后,仅议决记过二次,形同被平反,不但可申请复职,还可再办退休领
: : 取退休金,也可补领停职三年有余的薪资本俸,说不定还可以争取加领退养金。
: 嗯。
: 公惩会就是惩罚公务员的法院啊当然由法官组成,
: 我也没有否认有部分司法官很烂的事实。
: 但也有时候法官依法审判,虽然不合理,但没有其他空间
: 我记得我第一次听见恐龙法官这个词是在6.7年前的白玫瑰运动
: 当时一名六岁女童被用手指性侵,而有证人指出女童未抵抗呼救
: 因此认定未违反女童意愿,虽然这很荒谬,六岁女童怎么可能会懂这些事?
: 但依当时的刑法,未违反意愿只能适用对未满14岁男女性交罪判处,
: 后来才有99年第7次刑事庭决议,对7岁以下不管是否合意
: 都以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
他自己判决书不写清楚 她只写一个[未违反女童意愿]被全民鞭刚好啦
要写也要写[未依照刑法221方式违反女童意愿 依照罪刑法定 只能用227判]
自己不写清楚 被骂恐龙法官刚好
: : 没有人说这跟被消失的法官有什么关系
: : 但是护航的那篇文章提到机车苦主黄小姐是闯红灯所以有过失
: : 撰文的法官利用被消失的法官这件事情 顺便栽赃记者每次都是乱写
: : 这个我就不能接受 麻烦你去看一下原文
: 这位法官也是以漂亮的说法提出来想为法官讨公道,
: “曾有一篇报导下标为“绿灯直行撞闯红灯还要赔169万”,
: 但事实上在该案中,被告穿过路口时黄灯已经要转成红灯,
: 才酿成发生车祸,而非绿灯直行;此外,该案为刑事案件,
: 赔偿169万是出自被害人的要求,而刑事法院并未判断赔偿数额,
: 顶多将民事部分移至民事庭审理。但该标一出,再次成功地激起群众对司法的厌恶。
: 恶意的报导从未停歇,司法却早已伤痕累累,是法官真的恐龙,
: 还是媒体工厂自行“加工”、生产制造,实不言可喻。”
: 黄灯已经要转成红灯→就是黄灯的意思
: 哪个黄灯不是要转成红灯?
: 虽然黄灯直行跟绿灯直行的路权是一样的
: 但黄灯也在提醒驾驶灯号已经要转为红灯
: 而且接近路口反而还加速,这才是判有罪的原因
: 至于这件案子刑事附带民事法院裁定交由民事庭审理
: 根本还没判决赔偿多少,所以合理相信169万是死者家属提出的。
: 记者没尽查证义务就报导女驾驶说法,乡民就相信了
记者的报导根本没有主词 标题只说女苦主竟然要赔169万 没说是法院要女苦主赔
主词不是法院 而是死者家属要女苦主赔169万
记者故意省略主词 看起来比较耸动 但是新闻内文也没说法院要女苦主赔
你第一天看新闻吗?
绿灯转黄灯 跟黄灯转红灯 意思差很多 麻烦你回家读书好吗?
绿灯转黄灯是 本来绿灯直行 到了路口瞬间才变黄灯
黄灯转红灯是 本来已经是黄灯直行 到了路口瞬间变成红灯
根本意思不一样 还能硬凹
前面已经说很多次
看见绿灯一瞬间转黄灯时 由于人类有反应时间 还有刹车距离
驾驶可以经由自己的行车经验 判断是要减速停止还是加速前进赶快通过马路
苦主黄小姐选择加速通过马路根本没有错
: : 那是因为速审法立法了 所以基于速审法规定 没有证据只好赶快判无罪赶快放人
: : 徐自强也是这样 没证据又已经被羁押超过法定时效了 法官只好赶快放人~
: : 什么有好的司法官愿意做对的事情 还不是迫于法律压力
: 是因为速审法没错,但要不是最后高院三次判无罪
: 能满足速审法的条件不能再上诉?
: 才不是什么没有证据赶快判无罪赶快放人
: 检察官2007年还在声请羁押,被驳回还抗告
: 还一直上诉到底,
: 检察官滥权追诉,结果法官被骂???
法官跟检察官都一样烂 少拿检察官来救援法官 还不是一样都是大便
那也是李昌钰博士2008年鉴定更详细的报告出来 整个打脸更一审
更二审才不得不采用
: : 没有人说被消失的法官有错 但是护航的那篇文章乱用机车苦主黄小姐的案件
: : 拿来栽赃记者每次都是乱写 事实上 记者就算乱写也不会害人去死
: 真的是乱写,害大家乱挺,平常骂记者不读书的人看到报导还是无脑相信记者
: 根本就没有判决赔169万的事,苹果有报导,但好像大家都没看到,我也是刚刚才查到
: https://goo.gl/8jkJKY
: “但台中地院今指出,游女并非是绿灯直行,而是闯黄灯,
: 不能因为阿伯闯红灯,就免除游女的刑事责任,且赔偿金额仍在调解中,未定案。”
: “至于台中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及覆议委员会鉴定认为游女没有肇事责任,
: 是没有斟酌卷附监视录影光盘、被告行为情状及供述所致。”
车鉴会[没有斟酌卷附监视录影光盘、被告行为情状及供述所致]
这个当然可以质疑车鉴会啦 但法官凭什么认定游女有过失?
又是自己在A4纸上面打一打 游女就有过失? 还是看见游女撞到机车三宝就有过失
那不是结果论? 又是事后诸葛亮?
: “至于赔偿金额,仍在一审调解中,尚未确认,
: 法院判决中没有“169万元”这个数字。”
: : 法官在判决书乱写 写得好像亲眼看见卢正、苏建和在杀人
: : 会害他们被判死刑 毁掉好几个家庭 你懂不懂啊!
: 证据呈上来就是那样,被告自白承认犯罪
: 也没人跟法官讲那些自白是刑求得来的,
: 所以到底是刑求逼供取证的检警问题大?
: 还是相信检警的法官问题大?
: 然后某些法官的脑子都有些问题,
: 都认为检警跟被告无冤无仇不会无故害被告,干!
是阿 那些法官到现在都还不道歉 甚至有的爽退爽领退休金
真心希望他们死无全尸 明天出去被车撞死
: : https://goo.gl/9Dho9K 看一下原文的王子荣法官写什么好吗?
: : ===王子荣乱写分隔线======
: : 曾有一篇报导下标为“绿灯直行撞闯红灯还要赔169万”,但事实上在该案中,
: : 被告穿过路口时黄灯已经要转成红灯,才酿成发生车祸,而非绿灯直行
: : ====王子荣乱写结束线=====
: : 机车苦主黄小姐乃是绿灯直行 看见绿灯转黄灯研判即使立即刹车都无法停在停止线前
: : 所以加速通过马路 她没有超速 完全依照法规直线通行
: : 还有法匠说什么经过十字路口不管绿灯红灯黄灯本来就要减速 这样急刹车才能刹住
: : 请问是哪一条法条? 看见前面十字路口的绿灯好大好圆 你还会减速到20km以下?
: : 就算现在是时速20km好了 距离停止线只剩下20cm你刹车能刹得住?
: : 整个判决书都没有写苦主黄小姐什么时候看见黄灯 当时机车距离停止线多远
: : 原告完全没有举证黄小姐有何过失 法官都能判黄小姐要赔偿 真是78
: 没有赔偿,你被骗了
: 其他的我上面说了
你不要跳针了啦 我跟你讲 最后一定会判赔 只是多或少的问题
没人被骗 你是要护航又没到班~
刑事庭判决书也没说苦主哪里有过失 直接A4纸打一打就认定苦主有过失了 跟你一样!
反正你们都认定 黄灯虽然可以通行 但要更注意路况怎么会撞上人呢?
所以撞上人一定有过失~ 这句话不是事后诸葛亮吗?
难道不可能已经很注意路况了 是对方跑来送死 自己才会撞上他吗?
: : 再看另一案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rACHazcdM
: : 看一下这个新店小黄苦主王贤才 完全绿灯直行 也没有抢黄灯 是对向机车闯红灯
: : 结果法官还说小黄司机超速有过失 判刑四个月~
: : 自己不要闯红灯不就没事了 难道小黄超速那一点点就会撞死人?
: : (然后法官也不敢在判决书写超速多少 每次判决书都只有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 : 这样人民看完判决书就不会发现法官有判错了 如果只有超速5km 根本没差)
: 不管超速多少就是有肇责阿,很难理解吗?
: 我觉得你好像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大家都超速,
: 但不代表出事了可以没有责任,
: 而且刑法对业务过失的责任比一般过失更重,
: 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事业务的人每天重复一样的动作
: 每天开车10小时出事的机率当然远高于每天开车1小时的人
: 就算比一般人会开车,比一般人肇事机率小一半
: 那还是有一般人五倍的机率遇到车祸,
: 又如同前述,99.9%的车祸都是双方有肇责有过失。
: 过失致死最高刑期两年,业务过失致死却是五年
: 所以出事比一般人更倒楣。
: 而且本案闯红灯的是男骑士,女乘客死亡
: 所以男骑士也有被判刑,但缓刑,出租车却不能缓刑,但得易科罚金。
: 题外话是这小黄司机后来酒驾也被判刑。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
驾驶超速跟死者死亡要有因果关系
如果驾驶即使不超速 死者还是会死 驾驶还是来不及刹车 不超速还是会把死者撞死
那驾驶就算超速那么一点点也没有差 因为死者还是会死
那关驾驶什么事情? 为何本案法官又没有讨论因果关系?
人家板桥苦主含冤被当成小偷 被起诉跑去自杀
法官就在那边要讨论因果关系
判决书还说[苦主跑去自杀跟被起诉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故不判赔]
(板桥苦主冤案回顾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30054 )
要赔钱的时候就很严格讨论因果关系 最后认定全部都没有因果关系
要栽赃人的时候就不用讨论因果关系 全部都直接认定有因果关系
这是什么鬼 还拿之后小黄司机酒驾判刑的事情混淆视听
我终于知道卢正怎么死的 就是因为他有恐吓前科 所以警察就拿别的案子说他杀人
他的恐吓前科也是被栽赃的 只不过他跟一个骑改造重型机车的军人说
[你骑这种车要是被宪兵队看到 你就完蛋了]
只是讲这句话就被判恐吓 判一年徒刑 缓刑四年
天啊 根本是文字狱 然后有了这个前科之后就不能翻身 被当成品行很差
最后连杀人罪都被栽赃 在2000年被枪毙 真的要在法官的腿上写一个惨字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03/877434
: : 这另一个案件 一审法官还说机车闯红灯虽然有错 但是因为是直行车
: : 小黄是转弯车 所以小黄是转弯车没有礼让闯红灯的直行机车这样有错?
: : 好险二审法官还是英明的 采信鉴定结果 认为小黄司机没有过失
: : 奇怪 一审法官怎么会认定闯红灯的机车也有路权 因为是直行车也要被礼让?
: 不得不说交通法规赋予驾驶的义务真的很大(或者是法官认为的),
: 大到不可能每个人在开车的时候都能完全的尽到驾驶人义务
: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4条第3项
: 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应注意车前状况及两车并行之间隔,并随时采取必要
: 之安全措施,
: 光这条就能让99%的车祸驾驶有肇事责任。
: 这种车祸案件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安全脱身的,
: 通常都只能自认倒楣赔钱欠债,
: 是到近十年判决才比较有改变,出现少数没有用非常严格的角度去要求驾驶尽
: 非常严格的驾驶人义务
: https://goo.gl/C6V5kG
: 这个车祸要是其他法官判就是新闻最后一段说的
: “而这样的判例一出,网络上也一片叫好,因为过去只要引用帝王条款
: “应注意而未注意”,许多人都吃了不少亏,而这次法官判骑士无罪,
: 也让许多人大赞法官英明。”
: 这样的法官是很值得赞许,
: 但其他法官为什么都车祸都要判被告有肇责?
: 一个法官月结案量可能快一百件,每件都要这样细细研究如何帮被告脱罪?
: 求省事的结果当然就是直接引用以前的判决阿
: 法官一个礼拜开庭时间只有两个半天,不是两天半
: 是两个半天,第一个庭是准时的,后面的庭都是延迟再延迟
: 开庭延迟审案、结案也会延迟,
: 延迟到最后总会有压力,想要每件案子都细心处理的
: 就是下一个战谕威。
: 想求审判品质最重要的是先解决司法官过劳的问题
: 还有基层检警不要为了破案乱取证。
还在那里司法官过劳~
各行各业都过劳 只有司法官过劳乱判没有究责
医生过劳乱医 早就被告死了 天价赔偿!
反观只有司法官过劳乱判还是爽退 一群垃圾!
八仙尘爆多少医师过劳 一天这么多病人要植皮 那些医师敢乱做吗?
当然不敢 人命关天啦
但是法官过劳就敢乱判 复制贴上原审判决 复制贴上警询笔录就当判完了
甚至民事庭直接复制贴上刑事庭判决 连标点符号都一样
民事庭还不让被告传证人 说什么刑事庭传过了民事庭不用再传证人
在那边骗被告 东骗西骗 还不是自己懒得传证人 78
: : 有没有法官神逻辑的八卦?
: 你要说法官神逻辑也好,只是要提出现在司法的弊病也好
: 我想说的只是很多事都是人民对法官的误解,
: 小罪判易科罚金,被骂纵放(监狱超收耶)
: 不让检察官羁押,被骂纵放(没有串证逃亡之虞,干嘛押?)
: 证据不足无罪,被骂纵放(......)
: 地检署让嫌疑人交保,骂法官(检察官?那是啥)
: 警察取证手段不当证据有瑕疵,骂法官(警察好棒棒好感度第一名捏)
: 记者报导法官乱判,骂法官(平常骂记者?看报导时脑子在哪?)
: 检察官警察记者都在旁笑而不语
: 棒打落水狗谁都会,
: 但谁来还那些正直法官一个公道?
一般人民骂法官 就是包含法官检察官跟警察 意思都一样
警察刑求逼供 法官就没发现直接判被告死 一样很烂
都已经层层把关 还可以到最高法院都判死
最后还真的把卢正给枪毙 真的是一条冤命
希望卢正死后赶快去找那些刑求的警察索命 找那些检察官法官索命
索命名单: 法官蔡崇义 台南市第五分局承办员警林正斌 刑事组长李进义
后续请乡民接力补上 索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