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虐婴案 检察长罕见命令起诉

楼主: ptt888 (op)   2017-10-20 19:49:56
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虐婴案 检察长罕见命令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一名四个月大男婴疑遭虐,二年前全身多处骨折就医,受托照顾的陈姓保母及女儿通
过测谎,两度获不起诉;台中高分检认为保母的王姓女婿曾帮忙照顾男婴,认定可能是他涉
嫌凌虐,罕见命令台中地检署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嫌起诉陈姓母女,王因案发后已出国,检
方另案侦办中。
本案再议后由检察长命令起诉的最大转折,主要是台中高分检认定男婴在保母家受虐,就算
陈姓母女没动手虐婴,也应负起疏失之责,但中检只着重在“谁动手”,未深究疏失责任。
另外,也有证人向台中高分检指证,陈姓母女和王姓女婿同住;台中高分检调查也发现,男
婴身体有多处新、旧骨折,不是单次意外、同时间造成,而是长期凌虐所致,陈姓母女通过
测谎,依照排除法推论,最有可能涉嫌施虐的就是王姓女婿,而他在案发后一个月出国,时
机未免太凑巧。
检方表示,陈姓保母(五十四岁)和女儿(卅二岁)两年多前受托照顾刚出生的的男婴,四
个多月后,家人带男婴就医发现,男婴多处瘀青;右侧股骨、左侧胫骨、右侧胫骨、右侧桡
骨、右侧尺骨骨折,治疗后左小腿仍外翻变形,疑似受虐,家人提告陈姓母女。
不过母女否认涉案,中检检察官为调查到底是谁对无自救能力的男婴下重手?对陈姓母女测
谎,结果母女都通过测谎,检方认定她们未凌虐男婴,两次不起诉处分。但男婴父亲不服,
向台中高分检声请再议。
检察官林秀惠发现,陈姓保母的女婿王姓男子与母女同住,两女一起外出时,就托王照顾,
因男婴确遭凌虐,两女难逃有疏失责任,且王案发一个月后出国,动机可疑,因此认定王涉
有重嫌。
台中高分检察长江惠民认同林秀惠检察官调查结果,认定男婴疑长期遭王凌虐,而在同一屋
簷下的陈姓保母及女儿未制止,未尽照顾保护责任,因此直接命令中检起诉陈姓母女,并侦
办尚未到案的王。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7677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5.备注:
台中市一名四个月大男婴疑遭虐,二年前全身多处骨折就医,受托照顾的陈姓保母及女儿
通过测谎,两度获不起诉
保母及女儿违反保证人义务,还能不用起诉
连检察长都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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