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裸照恐吓前男友 女子判刑1年
2017-10-18 19:26 中央社
台北市一名邓姓女子与外籍男友感情生变,竟以电子邮件寄送男子裸照给男子亲友,还扬
言要继续散布给街坊邻居。台北地院今天依恐吓等3罪,判处邓女应执行1年徒刑,全案可
上诉。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邓姓女子民国101年间与已有家室的男子交往,103年间因
不满男友不愿让她生小孩,双方感情因而出现嫌隙,104年协议分手。
邓姓女子于104年2月间,多次以电子邮件寄送含有两人不雅照的信件给前男友的亲朋好友
,冒用前男友妻子的身分,在信件中指控前男友有婚外情,还让婚外情对象堕胎。
邓姓女子还寄信给前男友,恐吓要将裸照寄给他的街坊邻居。男子不堪其扰报警,邓女到
案矢口否认犯行,办称家中电脑中毒,还表示对前男友没有太认真,没有恐吓报复前男友
的动机。
法官比对电子信箱登入IP位置与邓姓女子手机上网资料,并考量除邓女与其前男友,应无
他人拥有邓女与前男友的私密照片,认定邓女犯罪事证明确。
判决指出,邓姓女子所为不仅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且妨害前男友名誉,并使前男友身心严
重受创、身心畏惧,邓女犯后否认犯行且为累犯,依以寄送电子邮件方法供人观览猥亵影
像罪判刑6月,另依两个恐吓罪各判刑4月,3罪合并执行1年徒刑,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
2000元折算1日。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6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