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一堆问题的首因是不修法?

楼主: tatty5566 ( )   2017-10-18 17:31:26
※ 引述《qDaniel (去Lava写Java)》之铭言:
: 最近某个过气的人又发表统独问题的言论,
: 不管你支持统一、台独、华独都可以随便你,
: 台湾是多元社会你有权表达自己的想法,
: 但我要问的跟政治无关,
: 我认为台湾到现在没办法进步,
: 持续斗争内耗的主因是法律,
: 台湾的法律很奇葩,我举几个例子,
: 到现在台湾的领土还有大陆地区,首都还是南京,
: 刑法还在管民众通不通奸,
: 明知喝酒无法稳定驾车,
: 易造成他人生命安全损失的酒驾到现在还非杀人罪,
: 补充两个例子:
: 一个是台湾性交易其实早就合法了,
: 问题是要在性专区,干台湾没人敢提设立。
: 另一是博弈,台湾早花一堆钱让立委诸公们去考察,
: 考完回来跟上面一样,连个屁都没有,
: 更别提一堆科技、文化相关的议题,
: 洒大钱到最后每个都是嘴巴专家。
: 杀人、强暴、贪污、累犯,一堆严重罪行,
: 随便关个3~5年就出来了,
: 先不要扯法官轻判、后续追踪、社福、悔意三小的,
: 社会上大部分的人战战兢兢的在自己岗位上敲钟,
: 法官也只是照着法规判,
: 问题是法规效力不符人民期待啊,
: 那不就修法就好了,你知我知大家都知,
: 问题是大家不修法解决问题,
: 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然后继续沈沦,
: 继续选西瓜出来捞,你不捞,
: 隔壁吃香喝辣完还摆你一道,
: 有没有台湾到现在还是这么废,
: 主要原因是死不修法的八卦?
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监督与执法人员没有保障,或者法律根本没有被执行
举个刑法中外患罪跟妨碍国交罪的例子
中华民国刑法(民国 105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103 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该国或他国对于中华民国开战端者,处死刑或无期徒
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04 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者,处死刑
或无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05 条
中华民国人民在敌军执役,或与敌国械抗中华民国或其同盟国者,处死刑
或无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06 条
在与外国开战或将开战期内,以军事上之利益供敌国,或以军事上之不利
益害中华民国或其同盟国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16 条
对于友邦元首或派至中华民国之外国代表,犯故意伤害罪、妨害自由罪或
妨害名誉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第 117 条
于外国交战之际,违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这几条就可以判处一堆上新闻讲干话的垃圾
作者: s88163 (gt9527)   2017-10-18 17:40:00
尤其是参加中国国庆的
作者: sligiho (六年级大叔)   2017-10-18 17:43:00
想要毁灭中华民国请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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