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拒访拟开罚 政院明邀相关单位讨论修法
《统计法》历经45年未重新翻修,加上民众隐私权意识高涨、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普查拒访率提高,行政院主计总处提出《统计法》修正案,新增赋予调查人员“进入权”,并首次将相关罚则入法,未来调查人员普查时遭到阻挠、拒答或提供假资料者,皆可开罚3000元至15万元不等罚锾。政务委员许璋瑶今受访指出,他明将召集相关单位审查该修正案,若达成修法共识,会向院长赖清德报告,再提报行政院会通过。
近年来政府办理工商普查、人口普查遭到拒访的问题日益严重,许璋瑶今受访表示,《统计法》1972年修正后至今,工商环境变大,加上这几年诈骗集团昌猖獗,导致民众信赖度不够,调查环境比以前差。
许璋瑶说,调查人员过去普查时,面对民众、公司行号拒访,可以根据《统计法》施行细则规定,以《行政执行法》开罚,但由于未将罚则直接入《统计法》、规范不明确,导致实际开罚案件数很少。
据主计总处提出的《统计法》修正案,未来调查人员进行普查时在出示正证明文件后,若遭到阻挠、拒答或提供不实资料者,可以开罚3000元至15万元不等罚锾。希望透过开罚,解决普查拒访率偏低,甚至提供不实资料的问题。此外,该修正案也明订各大普查的办理周期,包括:每10年至少办理一次人口及住宅普查,每5年至少办理一次农林渔牧业普查、工业及服务业普查。 (陈雅芃/台北报导)2017/10/1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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