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捡流浪猫养2年被告侵占 检察官要猫到庭认主人
2017-10-16 19:50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台北市黄姓女子捡到一只未植入芯片的流浪猫,将猫带回悉心照料,未料饲养2年后,一名
陈姓女子自称原饲主,拿出多张猫咪照片佐证,要求她还猫咪。黄拒绝后被依侵占罪嫌提告
,士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但高检署检察官认为证据不完备,应让猫在黄、陈两人间做选择
,让猫自行辨认主人,发回地检署续查。黄称,猫患有猫爱滋病(猫免疫缺陷病毒),免疫
力下降,不适合到公共场所,检察官仍难认黄有侵占犯意,予以不起诉处分。
黄女2014年底在士林区捡到一只米克斯猫,发现猫身上没有项圈,也带去动物医院扫描确认
没有芯片,认定是流浪猫,便带回家悉心照料,多次带去动物医院治疗疾病,并取名“帽帽
”。
黄饲养9个月后,带帽帽至动物医院,替猫植入芯片并登记为饲主。未料,黄2016年接获消
息,一名陈姓女子表明猫咪是她所饲养的,名叫“MIA”,2年前走失遍寻不著,直到友人在
脸书上看到照片,才惊觉猫被黄女捡走。
据了解,陈以讯息感谢黄细心照料猫咪,也很惊讶猫还活着,提供多张猫咪照片,佐证是猫
咪的原饲主,希望黄归还爱猫。黄则认为,猫咪照片多人可以取得,无法证明陈就是原饲主
,不愿意还猫,最后被依侵占罪嫌告上法院。
士林地检署认为,黄捡到猫发现没有芯片、项圈,依常理推断是无人饲养的流浪猫,饲养9
个月才做宠物登记,没有侵占犯意,今年4月处分不起诉。陈不服声请再议,高检署检察官
则认为证据不完善,以应让猫咪到庭辨认谁是主人,在黄、陈之间做出选择为理由,发回续
查。
陈则指出,她已饲养MIA近7年,2014年10月6日走失,当时没有为猫植入芯片,直到去年11
月友人在脸书上看到黄分享照片,才得知走失的猫在黄经营的宠物店内。
黄辩称,当初发现猫咪已经生病、受伤,带猫去看兽医并无扫描到芯片,也未戴项圈,才认
定猫只是一般流浪猫。她称,饲养帽帽花费超过5万元,若证实猫真正为陈所有,陈付清费
用后,她就愿意还猫。另检察官问及是否能带猫到庭,黄则称,因猫患有猫爱滋病,免疫力
下降不适合带至公共场所,因罹病的猫到公开场所会紧张,免疫力下降病毒会危及猫的肝和
肾。
检察官认为,依据动物医院病历纪录、宠物登记证等资料,确认黄捡到猫时未扫描到芯片,
饲养9个月后才以饲主身分做宠物登记,另当时猫咪未戴项圈,也未有失主出面寻找,黄善
心收留猫咪并妥善照料,难认有侵占犯意,再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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