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大家都知道 偷懒...
以前公务员认识一个 认真工作的 公务员A
他就是这样 认真工作 结果被惩处降调...
他认真工作 一天大概服务一百个客户
旁边同事B 你看他动作 在比慢的 一天可能服务不到30个
大家明眼的都知道 去这公务机关办公要找谁 就是找公务员A
旁天同事B 你看他动作故意拖 你就不敢把事情给他办了
你法办不了B 他一切合法 他们单位 依法没有规定一天要服务几个民众
他慢条斯理 你咬他
结果公务员A 一天服务上百民众 最后出一次包 民众款项 比规定晚了几天送出
就被降调走了
那事件还是主管刻意给他办的 主管也不是傻子 给旁边B办出事率更高...
但就是出事了 上面要惩处 确实是A处理就惩处他
旁边B 什么事都不敢给他办 结果就什么事都没有...
现今社会就是这样 难道无解吗? 你说A可不可怜
所以公务员偷懒是应该的? 难道认真做一堆事 被惩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