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健走怪客公园狂撞百人 辩“循规蹈矩”遭法官打脸
(更新:新增动新闻)
高雄一名何姓男子前年在公园挥臂健走,把迎面走来的一位黄姓国中生撞进路旁花圃里受
伤,何男挨告坚称自己靠右走,还反咬学生故意撞他,但最高法院指何男自承运动时碰撞
他人100多次,却不愿改变习惯与方式,也不肯适度避让路人,今依成年人故意伤害少年
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从事营建相关工作的何男(48岁),2015年10月26日傍晚5时许,在高雄市鼓山
区南屏路的凹仔底公园挥臂健走,附近明华国中一名当时15岁的黄姓男学生迎面走来,双
方都没侧身相让,黄男被何男撞进人行道旁的花圃里,左腹受到8公分乘以0.4公分大小的
擦挫伤,黄男的家长报警提告。
何男到案承认撞倒黄男,辩称自己当时固定在凹仔底公园健走运动已5年多,循规蹈矩,
“都是压着边线靠右走”,但学生们三三两两,不管是什么样的用意,“就从我这边撞过
来”,有人还反问他为何撞人。
何男宣称,他的运动姿势使他能看到对方的范围很有限,加上他有脊椎椎间盘突出问题,
无法全然避免撞到人,但他要反问告诉人“到底是你撞我,还是我撞你?你走路靠左边,
我靠右边走!”
明华国中于本案审理期间,函覆法官指称同年9月到10月,共有31位学生经过凹仔底公园
遭何男推撞,除了黄男,另有2位学生提告,分别受到手臂瘀青或跌撞公园椅子。何男对
此推称:“很多事情不能积非成是!”但他承认在凹仔底公园健走运动5年多,与人擦撞
碰撞共“百来次”。何男辩称,有些人撞他不是一次两次,是一而再、再而三,他不知道
这些人的心态,也不想去臆测。
一审不采信何男说词,但仅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何男上诉喊
冤,二审认为何男健走运动已有上百次碰撞他人的纪录,却不愿改变自己运动习惯及方式
,或挑选人少的离峰时段,也不肯适度避让迎面而来的路人,其主观存有就算撞伤他人也
无所谓的不确定故意。
此外,法官指《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行人行走未划设人行道的道路,应“靠边”但没
规定“靠右边”或“靠左边”,何男靠右走不代表不用适度避让其他路人,即使黄男也有
应避让而不避让的过失责任,不等于何男免责。二审改依成年人故意伤害少年罪加重改判
何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最高院今维持二审判决定谳。
何男本案另因3度碰撞同一名徐姓少年,被徐父质问时,当众辱骂徐父:“回去给人干!
”等语,何男虽辩称是叫徐父不要嚣张、赶快离开,但二审维持一审见解,依公然侮辱罪
判拘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已先定谳。(黄哲民/台北报导)
https://goo.gl/ga1F79
5.备注:
感觉好像专挑青涩少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