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onix (台湾大赌场欢迎您)》之铭言:
: 大家应该都听过或看过“运动最补”这篇文章,
: 知道“食补药补不如运动补”的道理,
: 若立法规定 BMI>28的成年男性 和 BMI>32的成年女性,
: 每天早上六点由辖区持枪员警陪同至最近的国中小
: 操场跑步3000公尺(若领有残障手册或重大疾病伤残者可免)
: 这样不就可以大幅增进国民健康,
: 也可大幅减少医疗成本,
: 有什么缺点吗?我目前没想到,有人能说看看吗?
其实这缺少了罚则,你这个政策必定失效
所谓的罚则,举个例子来说好了
可以在警察跟军人以及公务人员身上实施
如果没有到达标准者,退休俸总额*0.5或者薪水 *0.5
每6个月检查一次
这样子才有所谓的效果,大家为了薪水或者退休俸就会拼了去运动
不然你持枪又怎样?老子不跑你又不敢开枪,那是有个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