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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1945到1991年算国民党“威权统治”? 蓝委不满人权馆组织法定义
中国国民党统治台湾时期,究竟算不算“威权统治时期”?今(11)日在立法院引起国民
党立委轮番砲轰。国民党立委不满“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针对国民党1945到1991
年统治期间,定义为“威权统治时期”,展开轮番质询,强调若要成立人权“博物馆”,
应扩大定义将“日据”时期纳入。朝野对此无法达成共识,最后经民进党籍召委蔡易余协
调,朝野立委同意将该条文及修正动议保留协商后,人权馆组织法草案完成审查送出委员
会,后续交党团协商处理。
立院今(11)日审查“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国家人权博物馆自2011年订定筹备
处暂行组织规程后,筹备至今已近6年,在行政院将其组织法草案列为立院本会期优先法
案后,今日由司法法制及教育文化两个委员会联席审查。“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
虽然仅五条条文,但其中第二条涉及“威权统治时期”定义,立法说明更明确将该时期界
定于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战败投降,至1991年4月30日前总统李登辉宣告终止动员戡乱
时期,因而引发国民党立委不满,认为是针对国民党统治而设定。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质询先指出,文化部书面报告提到,“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第
二条关于“威权统治时期”定义,源自于民进党版“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草案条文内容,
但现在促转条例尚未通过,对于“威权统治”还没有明确定义,她认为在此情况下,无法
审查人权馆组织法草案。
对此,文化部长郑丽君回应表示,书面报告的说明尚未更新,但根据行政院函送立院的“
关系文书”,已直接针对人权馆组织法草案中“威权统治”及“不义遗址”等名词作出定
义,因此没有王育敏所说人权馆组织法“草案”援引促转条例“草案”的问题。
尽管郑丽君说明,王育敏仍强调,人权馆组织法跟促转条例有所关联,目前更没有让人权
馆组织法优先通过、促转条例另行讨论的急迫性,她以此质询郑丽君,为何急于推动立法
。郑丽君回应表示,今年初至今,已有苏友鹏、崔小萍、陈孟和三位白色恐怖受难者陆续
逝世,许多受难前辈年事已高,前半生在狱中受苦,出狱后投入人权教育,还有人于人权
馆筹备事务中担任志工,期盼立委支持让人权馆组织法尽速通过,至少让受难前辈能感到
抚慰。郑丽君于回应时一度哽咽,不忘强调,“政府应该、也可以做得更多”。
同样针对“威权统治时期”定义争议,国民党立委蒋乃辛则是于质询指出,文化部应该放
眼“未来”,扩大人权事件定义的时间范围,如果只是一直专注“过去”,造成“大家心
里只有仇恨、没有爱”,永远无法达到人权精神。郑丽君回应表示,“正视过去的伤痛历
史,就是基于爱和同理心,人权价值的本质就是‘爱’”,她接着强调,透过人权教育避
免过去的错误再次发生,这不但是博物馆设立的意义,也是放眼未来的面向,倘若国家未
来能设立位阶更高的机构,确保人权于当代的实践,将会是更好的做法。
今日质询结束后,联席委员会即开始审查“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由于对该法案
第二条朝野仍存有争议,国民党坚持修改,经主席蔡易余协调后,将第二条及相关修正动
议保留协商,并于其他条文都获得共识后,宣布人权馆组织法草案审查完成,交朝野党团
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