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之铭言:
: 警方表示,这起车祸双方都没有酒驾,机车方向是支线,应让小客车方向的干线车先行,
: 虽然小客车属于干道,但也应该减速慢行小心通过原则,这起车祸造成机车骑士及乘客2
: 人死亡,详细肇事原因以及责任归属,警方还会持续调查了解厘清。警方也在此呼吁用路
: 人行经路口应减速慢行注意车况,避免憾事发生。(突发中心庄淇钧/新北报导)
我们的交通规则跟道路安全宣导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很多矛盾。
理应教导路权的概念,法规也都有写上 干道 > 支线
但每次都喜欢讲“行经路口减速慢行”...到底是要慢行虾咪东西...
到底是在路口要减速,还是到路口前就该完成减速?
别以为这么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不信你问问坐在隔壁的同事;同学还是朋友。
你会听见很多种答案。
举例:平交道的路权应该大于任何平面道路,那么假设你确定没有火车过来的时候?
A. 小心地慢慢通过平交道?
B. 确定没车之后就加速通过?
以我们现在宣导的模式我相信会有很多人跟你说应该是A,但应该是要加速通过。
因为路口相对于道路是危险的,所以要快速通过。
减速应该是在路口前就完成减速,让你有时间可以确认安全性;
确认安全无虞就应该快速通过,而不是单纯简化为减速慢行。
防御性驾驶可以用“假设会发生碰撞或其他状况,因此先行采取的预防措施”这概念。
所以既然是防御性驾驶,就应该是要先完成减速,接着加速通过。
成天在那边减速慢行,结果连开在高速公路也减速慢行,真的是很好笑。
另外再补充一点,我记得之前有人提案希望高速公路的隧道可以开放变换车道。
政府官员说:隧道内的视线比较不好,所以不该开放。
可是瑞凡:夜晚无路灯的路段似乎比隧道还暗,为什么没有视线不好的理由?
政府说苏花改比较安全,但因隧道会杀人,所以要两轮骑士走“比较危险的旧苏花”
整个政府部门我最讨厌的就是交通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