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出借身分证换免费出国 社会新鲜人背700万

楼主: qazijn (oh yes)   2017-10-09 23:49:58
※ 引述《tw689 (台湾689)》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
: 出借身分证换免费出国 社会新鲜人背700万债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7-10-09 18:46
: 〔记者俞肇福/基隆报导〕身分证切勿任意借人,以免得不偿失!
: 有名社会新鲜人民国101年在朋友借口赞助出国旅游与零用金的利诱下,将身分证借人,
: 用来高价低报进口AUDI R8汽车一批,没想到被海关查获,补缴税金与罚款700万余元。去
: 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确定,今年4月下旬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执行;依据去年修定
: 通过的关税法第9条,可据此执行15年查扣薪资。
: 该名年轻人才出社会不久,每月的薪资收入可能都要被扣薪3分之1。如果月薪3万元,每
: 月扣薪1万元,1年才12万元,扣薪15年是180万元,15年还无法缴清罚款与税金,
: 推算至少月入要超过12万元,才有机会缴清;据了解,这名年轻人今年初知悉败诉确定后
: ,已经辞职。
: 基隆关重申,将身分证借予他人报运物品进口,轻者涉及虚报,须负担行政罚锾,重者如
: 涉及进口管制物品未据实申报,更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众不可不慎,提醒如有心人士以
: 利诱借用身分证,切莫轻信配合,勿因一时贪念而得不偿失。
: 律师林富贵表示,坊间诈骗集团或是逃漏税业者,为避免遭警方锁定查缉,常向他人借用
: 身分证明当人头,人头户虽然未亲自参与犯罪行为的实行,但是提供身分证,帮助他人实
: 行犯罪,依刑法第30条为帮助犯,所以逃漏税集团可能成立伪造文书罪;提供身分证的人
: 一样成立伪变造文书罪,不过他没有亲自实行犯罪,仅以提供身分证促成犯罪行为的实施
: ,为刑法第30条伪造文书罪的帮助犯。
: 林富贵强调,行政执行署除了查扣薪资外,还会有禁止出境,严重者还会有管收;请民众
: 切勿将身分证借人使用,以免惹祸上身。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17793
: 5.备注:
: 刚出社会就破产
: 大半辈子都只能跑路领现金喽
强者我朋友
他老爸跟狗屎一样 吃喝嫖赌一样不缺
外加回家就拿他老妈练拳
顺便偷老妈工作钱
我朋友刚满十八岁 身分证就给老爸偷去用了
后来朋友四五年后出社会要办手机
发现台湾各大电信公司 全部都有三四个门号
每个欠费都破十万以上 银行也有一堆卡债
信用纪录都完蛋了
现在跟银行 电信公司 主张契约不存在
跑到一肚子火 到现在还有搞不清楚的
这些他没有一个有签名 但是现金卡 门号合约就是存在
奇怪这群审核单位都吃屎的
明明就没有收入户头现金几千元 名下财产完全没有
这种事 报运物品进口的相关 公务人员都没有任何责任?
作者: SoLaYo (唏嘘)   2017-10-09 23:50:00
好神 一张身份证打天下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09 23:54:00
很好 你支持财产资料全部公开可查询... 我不要还有 他爸用的是监护人身份的话 请要求修改民法 谢谢....民法成年是 20 还有你办过那些东西就知道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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