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豪,我是键盘鲁蛇万年国考生,目前读到民法第796条,有一个重大发现
就是呀,今天小鲁“不小心”把房子越界盖到邻居的土地上
如果邻居刚好又是看着八卦板科科笑的肥宅,忘记跑来跟小鲁我抗议的话呀
这样肥宅邻居就不能请求我拆掉越界的部分,只能求本鲁买下那块地
在现在公告地价跟土地现值相差这么大的年代
只要小鲁我愿意上法院,不就现赚价差了吗
潮爽德,现赚一百万~~~~
请问我这是法学上的重大发现吗?
小鲁我可以因此被提名当大法官吗?
还是会有建商公司聘请小鲁当顾问,指导他们如何越界建筑呢?
有没有相关的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