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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小灯泡 恶嫌:我有病应减刑
王婉谕拒修复式司法 “仍受病情影响”
【黄哲民╱台北报导】男子王景玉去年在内湖当街挥刀,将三岁女童小灯泡砍到身首异处
丧命,一审以王男患有思觉失调症,依《两公约》仅判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昨开庭,
传唤王男在看守所的医师与辅导志工,两人均证称王男精神状态“正朝好的方向发展”。
医:渐摆脱妄想
小灯泡的母亲王婉谕未出庭,但她透过律师表示,拒绝和王景玉进行修复式司法。
王男辅导志工释静玄证称,虽仅辅导王男二次,但明显感觉王男“正朝好的方向发展”;
北所特约精神科医师施至表示,王男透过持续服药,已逐渐摆脱被收押时遭严重妄想干扰
的症状,且建立病识感、愿配合治疗,现在能知道自己身处何方、跟谁说话,不会频出现
鸡同鸭讲状况。但王男昨仍表示:“我有精神疾病,符合减刑规定!”
藉对谈促嫌悔悟
小灯泡的母亲王婉谕昨透过律师表示,拒与王男进行修复式司法程序,修复式司法程序是
在法院安排下,加害人与被害人透过对话促成加害人悔悟,进而主动承担责任赔偿或道歉
,借此达成愈合效果。
王婉谕今年初担任司改国是会议分组委员时,曾表明司法不该只有惩罚性质,希望法院协
助进行本案修复式司法程序,若王男因思觉失调症病情无法亲自进行,也能接受由王男父
母代理。对王女改变想法,律师庭后解释,王女与家人认为王景玉仍受病情影响,根本无
法完整陈述,因此拒绝对谈。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927/37794254/
其实也不用再骂废死了
反正有精神病撑腰
法官也不会判人死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