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在公厕太刺激”13岁少女尝禁果 和24岁男友到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市一名24岁蔡姓男子,去年8月在社区篮球场认识一位国二、年仅13岁
的少女,两人感情发展快速,不到半个月,就在蔡男车子、住处,甚至产业
道路及公厕发生性关系。之后少女母亲得知,怒告蔡男性侵女儿。
两人当时在篮球场相谈甚欢,互加脸书和LINE,友情发展神速,聊天时还经
常提到性爱之事,认识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在许多地方发生性关系。少女还
曾在宫庙外面的公厕“野战”之后,因为当时有人进入上厕所,事后用脸书
讯息蔡男,“上次在公厕太刺激了,差点被人发现”。
少女母亲因为不清楚女儿交友状况,有次查看手机时,发现这些对话,气的
怒控告蔡男性侵女儿。蔡男则坦承犯行,不过少女却护着他,表示两人是你
情我愿,她的行为是出于自愿。但因为少女未满14岁,检方讯后仍将蔡男提
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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