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近2万黑户宝宝?内政部澄清:仅543人
2017/09/14 11:26:00 三立新闻网
记者张之谦/台北报导
近日有媒体报导推估国内有近2万名非我国籍的黑户宝宝,权益难以获得保障,对此内政
部澄清,依新生儿出生通报筛滤结果,自96年1月至今年8月底,国内仅有543人生母为行
方不明外籍劳工或使用假身分,属非我国籍的无依儿少,政府已积极介入处理,解决其收
出养、就学、就医及国籍归化等各项问题。
内政部表示,为落实儿童权利公约保障非本国无依儿少权益,内政部将这些儿少分成“生
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国人”、“生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外国人或不详”、“生母及生父均
无可考”及“儿少之生父不详,生母为外国人,已出境或遭遣返回国、行方不明”等4大
类,并多次召开跨部会会议,建立相关处理机制。上述543人将陆续比对确认他们的身分
,以作最妥适处理。
生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国人者,如外国籍生母未婚但无法取得单身证明,经函外交部转请
驻外馆处协查属实者,得由行政机关审酌一切情况,依认领人检附DNA亲缘鉴定确认为生
父之证明资料,办理所生子女认领登记。
如外国籍生母在原属国有婚姻,须依照民法婚生推定规定,请生母依其原属国法律确认所
生之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身分并提凭证明文件后,再由国人生父办理认领登记。
生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外国人或不详,他们即与生父或生母具有相同之外国国籍,非属无
国籍人,如符合国籍法规定,亦得申请归化。生母及生父均无可考,依国籍法第2条规定
,得认定为我国籍人。
至儿少之生父不详,生母为外国人,已出境或遭遣返回国、行方不明者,内政部已于今年
1月9日订定“在台出生非本国籍儿童少年申请认定为无国籍人一览表及流程”,经请外交
部及内政部移民署协寻生母行踪,或洽其生母原属国政府确认该儿少未具有该国国籍,或
逾3个月无回应者,内政部即认定其为无国籍人,并由县(市)政府社政机关处理后续收
出养事宜,目前已依流程认定14位无国籍人。
此外内政部也在今年6月15日订定“办理非本国籍无依儿少外侨居留证核发标准作业流程
”,他们被认定为无国籍人后,内政部移民署即核发无国籍外侨居留证,让他们均可接受
安置就养,健保就医及教育就学之生活照顾。且他们如果被国人收养,即得由国人代其依
国籍法第4条申请归化,取得我国国籍。如未被国人收养,而是由社会福利机关(构)监
护者,得由社会福利机关(构)代为申请归化我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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