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护航开枪的
有没有当过兵?我们来看一下用枪时机好不好?
用枪时机:
1当生命身体受暴行胁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卫时
警察被丢石头可能会受伤害,但还是不到暴行胁迫的程度,依比例原则警察不至于需要用到致命武器
2群众暴动,非使用武器不能镇压时。
3所警卫之人员、物资车船航空器受危害胁迫时,非使用武器不能保护时
被害人只是坐上警车,既没办法发动也没有对警车造成危害
4因防卫驻守之土地、场所建筑物受袭扰或擅闯经警告仍不听从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时
5要犯逃脱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时
被害人非脱逃的受刑人,并不符合所谓的要犯
用枪要领:
1如非情势异常急迫,应先口头警告并对空鸣枪警告之
被害人是外国人警察有用英文或越南语警告吗?说中文谁听得懂?
2经警告后已有畏服之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应注意,勿伤及他人
4如非情势确有必要应尽量避免伤及其致命部位
行刑式枪决枪枪皆伤及致命部位,这不是杀人什么才是杀人?
5武器使用后,应将经过情形即时报告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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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就是这警察死定了,有大家护航也没用,搬八百万来赔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