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国安法为何帮共谍护法?

楼主: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7-09-15 20:58:34
一个中国人来台湾做间谍吸收外交官
依国安法判一年两个月
根据国安法第 2-1 条
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
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蒐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
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
第 5-1 条
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第二条之一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犯前二项之罪,其他法律有较重处罚之规定者,从其规定。
刑法第107条
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五项、为敌国之间谍,或帮助敌国之间谍者。
国安法的人民指的是台湾人吧? 不然怎会有外国或大陆地区之别呢
国安法第5条又说有比较重的就用比较重的法律
根据"陆海空军刑法逐条释义"
再陆海空军刑法第十条及刑法第106、107、108条
对敌人及敌国的定义是一样的
这样看来不是无期就是死刑阿? 为什么只是一年2个月呢?
法官会不会连谁是敌人或敌国都分不清吧?
还是说 测验券发下去
87啪啪啪的法官都写不出来敌人或敌国的定义阿???
还是说台湾根本就没有敌人
跟全世界都是好朋友、麻吉麻吉呢?
国家认同错乱 真是可悲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7-09-15 20:59:00
床尾和
作者: gunya (拎北爱说拎北你管拎北)   2017-09-15 21:00:00
墙头草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7-09-15 21:01:00
废动员戡乱 就没共"谍"了啊 你自己都说没叛乱了哪里"来叛乱组织"的间谍??
作者: jungle01   2017-09-15 21:10:00
刑法柯像你这样任意扩张适用吗要将对岸在法律上认为敌国是政治问题 先叫dpp制宪法理上成立新国家才能适用107第5款陆海空军刑法适用对象是军人且你引的法条有明确区分国家与团体不像你说的混在一起“敌国” 很抱歉在法理上目前对岸不能称为敌国陆海空军刑法不能用在非军人 还有不要任意人身攻击刑法除非对被告有利否则不能扩张或类推适用 你去看第1条再来发表高见陆海空军刑法适用主体是军人非军人不能用中国间谍是ROC军人吗 不是 所以陆海空军刑法与他无关且陆海空军刑法是刑法的特别法 只有军刑法规定不足可用刑法补充 刑法不能用军法补充 法学大意去读一读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9-15 21:22:00
白色恐怖时期政府就是照你希望的方式办事啊,当时动员勘乱临时条款还没被李登辉废除,还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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