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vetina (é¡å›žæ¨¡å¼)
2017-09-15 17:27:33※ 引述《yamatobar (747-8I)》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镜周刊
: 2.完整新闻标题:
: 无罪的风险太高!日本拘留制度 逼老外认当电车痴汉
: 3.完整新闻内文:
: 日本的警察机关,可以不经申请许可,拘留嫌犯最长达23天,这在先进国家中是最久的,
: 早期本来仅限于“特别拘留所”,后来因为日本的拘留所数量不足,1908年开始,暂时委
: 由警察局内的拘留设施代为执行,并赋予警察侦讯与裁量的权利,熟知这个“代用监狱制
: 度”竟然就这样延用超过100年。
恕删~
那如果 "男女立场" 对调呢??
男性举报女性是电车痴汉
被举报者不认罪~~警察也会扣留23天吗??
或是你举报我~~我也立刻举报妳
大家一起23天
有类似案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