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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未罢工也加发津贴 空服员工会提诉被驳回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去年6月发动罢工争取空服员权益,华航资方承诺提高空服员
职业工会会员外站津贴及搭便车条款,然而未罢工的“华航企业工会”也获得同样的待遇
,对此,桃服工会因向劳动部提出不当劳动行为裁决,然而法官发现双方签约时,协商代
表中有非会员,不符合“代表须为工会会员”的规定,据此认定该协议并非团体协约,桃
服工会败诉,可上诉。
以华航空服员为主的桃服工会,去年6月罢工后,华航与桃服工会签署协议,允诺将外站
津贴由3美元提高到5美元、保障空服员休假时间、准许台北报到等措施,并仅限加入桃服
工会的空服员才享有这项福利,但华航事后不仅将空服员的外站津贴一律调涨,并发放奖
励金等特别津贴给罢工期间配合调度出勤的空服员、地勤人员,并否认与桃服工会所签协
议具有“团体协约”效力。
对此,桃服工会向劳动部提出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却被劳动部驳回,桃服工会因而提起行
政诉讼。
法官认为,桃服工会与华航签署协议时,工会代表有非会员,不符合“以工会会员为限”
的法规规定,纵使劳资双方达成协议,性质也只是一般集体性协议,而非团体协约。
北高行也指出,桃服工会从宣布罢工到开始罢工,时间仅相隔约5小时,属于突袭性罢工
,华航需紧急应变以维持营运、避免严重影响旅客权益,发放奖励金给配合调度上班的员
工,是华航合法、合理对抗罢工手段,属于雇主合法、合理对抗手段,不应视为不当劳动
行为。
对于判决结果,桃服工会表示,劳动部应该尽速修改团体协约法第八条之规定,以平衡劳
资关系,判决结果将会弱化台湾工会的协商与谈判力量,使得台湾劳工更难与雇主进行平
等协商。
5.备注:
穿紧身旗袍的女性真的很会算,看了都有点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