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游泳后得皮肤炎 求偿不成反被判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4191
许姓女子106年5月到台中北屯区“富美游泳池”游泳,
第一天感觉皮肤痒痒的,第二天更严重,
到了晚上竟在网络上撷取两张他人双腿罹患丘疹状甚恐怖照片,
贴在该游泳池脸书,
写上“这是我在你们游泳池受到的皮肤炎,医师说是氯或清洁剂放太多造成过敏”,
自己都还未就医确诊,就急着展开攻击,游泳池提告,
许女被依妨害名誉判处拘役30日。
判决书指出,35岁许女今年5月6、7日天气炎热,
到台中市北屯区富美游泳池玩水,8日凌晨零时许上该游泳池脸书网页,
把她撷取两张他人双腿罹患丘疹状甚恐怖照片,然后加上文字说明
“这是我在你们游泳池受到的皮肤炎,医师说是氯或清洁剂放太多造成过敏”
张贴上去,让不特定消费者都能看见,又以不同暱称也上网呼应上述说法,
“一颗星都不如、浓浓的消毒水让人感到不舒服,造成皮肤搔痒难耐”等。
许女坦承有上网张贴,但否认有诽谤罪嫌,
她说第一天游完就觉得皮肤有点痒,第二天游完后更严重,
业者都不关心消费者,没有真心要处理。
法官发现,许女提供的“事后”就诊纪录,
确实记载“病人游泳过后,出现上述症状”、“皮肤炎、全身”,
但第一句是医生从病人口中问诊而来,第二句是如何造成皮肤炎,
并没有其他照片或佐证,无法证明与游泳池有关。
许女在未就医确诊前,就拿假照片,上网以文字指摘该游泳池过失,
如果第二天自己的症状很严重,即使没就医,以“自拍”方式也可佐证自己的说法,
但许女却去撷取网络照片,明显造假,审酌被告已向当事人道歉,但双方未和解,
许女有前科构成累犯,判处拘役30日。
==
累犯?
好好奇她搞过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