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酒促小姐被强抱4秒 获赔6万3200元
3.完整新闻内文:
51岁蒋姓男子去年4月某晚和朋友在高雄一间热炒店用餐,酒酣耳热后,看酒促小姐长得
美貌,趁她站到桌边服务时,涉嫌用左手拥抱腰部长达4秒,酒促才挣脱狼爪。酒促事后
因精神压力大求助身心科,求偿101万余元,高雄地院审酌判蒋男应赔6万3200元,全案可
上诉。
刑事部分,蒋男一审被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蒋男当
时否认性骚扰,辩称已经喝醉,对发生过程不是很清楚。
酒促女则指控,被性骚扰后压力大产生失眠、心悸及肠胃不适等症状,前往身心科就诊,
医生表示要追踪治疗,预计要就医2年,求偿增加的生活所需1万3200元、精神慰抚金100
万元。
不过蒋男审理时表示,当时他如厕后要回座时,因酒促小姐站在他座位前,他为移开她而
碰触到身体,造成惊吓也感到很歉疚,愿负担就医开销,但求偿精神损失金额太高。
合议庭审酌,蒋男学历为高职毕业,从事过厨具安装员、水泥工、搬运工、房仲员等工作
,目前无业、无收入,酒促小姐则大学毕业,平时有收入且有辆汽车,精神抚慰金应赔5
万元恰当,加上1万3200就医开销,蒋男共需赔6万3200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99869?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5.备注:
要注意啊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