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人是不是太小看李明哲事件了?

楼主: shadow666 (欧练)   2017-09-13 13:34: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
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属地主义)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ꀊ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03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ꀊ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04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
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ꀊ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
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05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ꀊ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06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
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07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
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08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
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109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ꀊ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10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
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ꀊ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ꀊ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111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
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112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
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3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
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ꀊ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章所规范部分为中国公民,外国人犯罪不使用于本法。
你他妈的李明哲是中国人喔?
一堆人还问用这条法有什么问题,淦很有问题好吗?!
作者: bingoking   2017-09-13 13:40:00
按照犯罪地法律,超过3年也要罚啦
作者: THE7088 (7088)   2017-09-13 13:41:00
北七喔 人家就认为他是啊干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7-09-13 13:48:00
所以你就知道美国为何要出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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