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独家》中投隐匿财产?6千万资产未申报党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17-09-12 17:51:15
1.媒体来源:
LTN
2.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中投隐匿财产?6千万资产未申报党产会
3.完整新闻内文:〔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国民党中投公司向行政院党产会申报不实,涉及隐匿?根据“党产条例规定”,政党及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向党产会申报财产。不过据了解,中投董事林恒志于今年8月,自行向党产会申报其受托保管中投资产新台币6千多万元,然而在中投公司今年4月7日向党产会申报财产中,却未揭露该笔6千万信托资产,中投恐怕涉及隐匿申报不实。
中投公司已于去年11月遭党产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命国民党所持中投股权全数收归国有,本诉仍在进行。 据了解,林恒志提供给党产会的信托委托书中,指出中投先于2007年4月交付3千万元予国民党智库学者吴永干为受托管理人,隔年再托3千万元给吴,总共6千万元。信托委托书也揭示,中投所信托的6千万元,目的为“光华的员工及国民党主管,若因中投公司相关业务,涉及诉讼时的诉讼基金”。
自2007年至今,信托契约共经8次增补,逐步将中投历任中投董监事增列为受益人。不过据悉,林恒志向党产会表示,他受托期间,没有支领任何报酬,至于这笔6千多万元,在受托期间,也只有支付林瑞德15万元。 对此,党产会委员表示,党产会已发函林恒志,指出该笔6千万属于推定的不当取得财产,未来所有动支,必须经过党产会同意。党产会委员也表示,将厘清中投是否涉及隐匿无申报,也要追查支付林瑞德15万元原因。
根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条例”规定,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应于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2017年8月12日)向党产会申报财产;若党产会调查有故事或重大过失隐匿等,该财产推定为不当取得财产,得命移转国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91296
5.备注: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9-12 17:53:00
国民党真有钱,6000万不见也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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