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ron ()》之铭言:
: 房子的税率可以参考国外的标准来课税
: 自住房屋实价课税0.5%
: 然后第二间房屋就是实价课税2%
: 第三间房屋3%...第四间房屋4%
: 以此类推最高课税到10%
: 这些房屋自然就会马上释出到市场上
相关的算法我已经设计好了:
1) 不动产所有人向政府申报不动产的价值.
2) 政府公告申报的价值,并照价抽税,比方说1%.(不再区分自用)
3) 全民任何人都可以照价申购.
(所以怕被买走,就要报高一点,然后多缴税.)
4) 每位国民都有人头免税额,可以扣抵不动产的税赋.
举例说
老王有房子值1000万,怕被买走,申报1500万.
应缴税额是15万.
他家有4人,一个人可以免税3万,可以扣抵12万.
所以他只要缴3万的税.
不用区分自住.
租屋者可迁户口后,让房东扣抵.
这样没有房地产的人,也能享受的免税额的好处.
从此台湾没有钉子户.解决都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