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高雄租屋
最近政策规定电视要从类比转成数位
就是一台电视要有一台机上盒
然后刚刚房东就说
他不提供第四台了,因为第四台会增加他的费用
他的回复是说,电视台业者跟他说一台机上盒一次性费用是1300(1000元押金+300)
然后一台第四台的月费是500
所以他就算给大家看说,这样他一个月会增加2万多元的费用,他也询问过大家意见,大
家都不看电视(但是我跟栋友都没被询问到?)
刚刚打电话给房东,就跟他说当初合约就是会附第四台,他也知道有这个,所以他没否认
,可是他给我们的回复很硬,就是说他不会帮大家装机上盒,态度坚决
然后我也跟他说我愿意付那个机上盒一次性的费用1300,然后他也不愿意帮我装第四台
我这样是不是被欺负了?
我都愿意付1300了,他照着合约(第四台)这样走很难吗?还是我这样是恶房客呢?
想问问看有没有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感谢大家